(九)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品牌知名度。10户企业(集团)应牢固树立品牌意识,注重品牌运营策略的研究,提高品牌运营水平,充分发挥“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的增值效应,达到扩张企业规模、提高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增强国际竞争力的目的。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省政府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具体工作由省经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十)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0户企业(集团)要依照《
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以产权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实现高效率的规模化经营。省级有关部门要把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企业(集团)的改制作为下步工作重点,切实引导、支持大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企业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决策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意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
(十一)开发人力资源,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10户企业(集团)要从战略高度加强人力资源的深度开发,搞好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调动现有人才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要重视引进和培养大批高层次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工,以及熟悉国际、国内贸易规则的营销人才,为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培养、引进企业人才的各项政策措施,对10户企业(集团)急需引进的各类专门人才,要开辟“高速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四、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服务,改善环境。实施“倍增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今后3年全省工业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省经委、发改委、财政、国资、银行、商务、国土、建设、环保、工商、税务、海关等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倍增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努力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指导服务,减少行政干预,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办事效率,在投资决策、资产处置、资本运作、企业并购、技术进步、银行授信额度管理、分配制度、境内外上市、授权经营、生产经营保障、税收与土地管理等各方面,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结合企业实际,提高指导和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及时性,努力帮助企业解决改革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二)安排专项经费,建立监测调度系统。省经委、统计局要总结借鉴“省重点企业动态监测系统”建设的成功经验,抓紧建立10产企业(集团)监测调度网络,设立专门的档案资料数据库,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基本数据和情况,形成较为规范的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制度,适时跟踪“倍增行动”目标进度,检查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反映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及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对“倍增行动”的舆论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企业做大做强的成功经验,大力弘扬企业的创业精神,为大企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省级有关部门要通过组织讲座、研讨、考察、专题会议等形式,强化对“倍增行动”企业的政策、业务指导和培训,增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倍增行动”实施期间(2005年-2007年),每年由省经委和省统计局按销售收入对10户企业(集团)进行排序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企业利润总额、上缴税金、资产总额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