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调控,尽力缓解“瓶颈”制约
针对工业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适时采取有效的调控措施,全面提高工业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之有效的调控方式和手段,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经济运行调节机制、信息引导服务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切实提高经济运行的调控水平。加强煤电油运的综合协调,搞好重要物资供求总量平衡,发挥产业政策引导作用。继续坚持电力供应“5保”和铁路运输“5保4压”原则,组织好计划用电、重要物资运输协调工作。各级经委及有关部门在煤、电、油、运等保障条件及产业政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要向“倍增计划”所涉及的重点领域倾斜,为“倍增计划”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八)狠抓落实,确保“倍增计划”的顺利实施
建立全省工业经济动态监测系统。落实必要经费,在现有重点企业动态监测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倍增计划”的实施,逐步延伸完善,加快形成全省工业经济动态监测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倍增计划”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分析通报、督促检查。加强对突出问题与共性问题的调查研究,适时提出并采取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由省经委把“倍增计划”的各项目标逐一分解落实到各州市、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每年纳入全省工业经济发展目标一并考核与奖罚。2007年“倍增计划”结束,由省经委牵头,会同统计、财政等部门对“倍增计划”所涉及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考核,联合提出奖罚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以点带面,推进发展。“倍增计划”实施过程中,要结合抓“四重”(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认真总结借鉴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注意总结推广进展情况较好的州市、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为“倍增计划”的顺利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完善组织保障。实施“倍增计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战略举措,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具体体现,各地、各有关部门、重点行业、大企业(集团)、非公和乡镇企业,都要围绕“倍增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确保工业倍增计划目标的如期实现。
云南省10户大型工业企业(集团)开展销售收入倍增行动的实施意见
(2005年7月1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重大决策,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进一步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工业企业,全面提高我省工业经济的集中度和整体竞争力,不断增强工业对全省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省政府决定选择10户成长性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大型工业企业(集团),在2005年至2007年的三年时间内,开展《云南省10户大型工业企业(集团)开展销售收入倍增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倍增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和意义
2002年-2004年的三年中,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我省工业经济发展实现了止跌回升、恢复性增长、快速增长的工作目标。特别是2004年,工业经济运行呈现出速度、结构、质量、效益同步快速提升的良好态势,工业对全省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大企业(集团)为此作出了突出贡献。2004年,省政府重点支持的30户大企业(集团)实现工业增加值563.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63.9%,实现销售收入1071.2亿元,占54.0%,实现利润总额126.67亿元,占67.0%。大企业(集团)已经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产业升级的核心力量,技术进步的主导因素,参与国际竞争的骨干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