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非公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组织实施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和中小企业成长计划,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营造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更快发展。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稳步推进“云南省优势农产品加工推进工程”、“云南省乡镇企业技术进步推进工程”和“云南省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工程”三大工程,开创具有云南特色的乡镇企业发展新局面。
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实现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逐步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实施“倍增计划”
加强倍增计划的组织领导。成立“云南省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执行机构设在省经委,具体负责“倍增计划”的实施工作。在实施“倍增计划”的同时,组织实施“云南省10户大型工业企业(集团)开展销售收入倍增行动”和“云南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工程”。
加大工业的投入力度。各地要通过政府预算内资金安排、政府举债、争取国家扶持、资产重组、国有资本退出或减持等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工业发展资金,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本、外来投资投向工业领域。在园区建设、技术改造、非公经济、乡镇企业发展等专项扶持资金要向“倍增计划”明确的重点领域倾斜。
(二)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各地新型工业化进程
根据各地工业化程度和工业发展的实际,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发挥潜力,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走各具特色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县域工业发展的指导,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县域工业的发展,重点抓好综合经济实力较强的30个工业强县和部分欠发达县的工业发展,指导和带动其余县(市、区)的工业发展。开展新型工业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继续营造好有利于工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三)因势利导,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步伐
继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烟草及配套、能源、医药、冶金、电子信息、建材、化工、机械制造、农特产品加工、造纸10大重点产业规划实施的指导和调控。实施积极的产业政策,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特别是投资向重点产业集中。着力解决土地和贷款问题,为重点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指导重点产业发展与当地实际紧密结合,实现协调发展。深化机械、冶金、有色、化工、煤炭、制糖、天然橡胶等10大行业整合工作,培育行业性龙头企业,提升行业生产集中度和整体竞争力。继续推进重要矿产资源的整合工作,鼓励企业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整合模式,促进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和骨干企业集中。强化出省矿产品综合调控,保障重点企业用矿。积极引进战略合作者,促进经济结构和企业布局的调整优化,提升集约化生产经营水平。
继续推动所有制结构调整。继续加快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体制和机制的调整,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主导作用。同时,要加快发展非公、乡镇等各类中小企业,着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合理调整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内部结构,营造公平、公正的体制、法规和政策环境,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继续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围绕10大重点产业以引进和消化、吸收技术为重点,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提出一批对我省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攻关和推广应用,在关键领域和优势科技发展前沿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并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为我省产业技术升级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