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广泛发动群众,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社会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宣传栏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普及科学知识。各地区、各部门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消费者协会的作用,把“12315”作为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将食盐违法经营行为列入“12315”登记、受理和调处的工作范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对举报线索,要认真调查,逐一核实。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警示社会,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五、工作步骤
在前一阶段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从2005年5月下旬至8月下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全部工作分四个阶段,由各职能部门分头负责抓落实。
广泛宣传阶段:(5月下旬)。各地各有关部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调查摸底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头开展调查摸底和例行检查,摸清情况,为重点整治阶段打基础、做准备。
重点整治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地各部门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整治,纠正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盐业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规范监管阶段:(8月1日至8月22日)。各地各部门制定出台盐业市场长效监管的措施和制度,巩固整治效果,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促进我省盐业更好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把此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来抓,做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务求实效。
(二)工作到位,落实责任。盐业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形成地方政府负责、工商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各地工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切实负起责任,会同经贸、公安、卫生、盐政等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抽调专门的执法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过错追究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地的工作重点,制定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要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盐业市场的检查和监测,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整治无证照小盐场和贩卖私盐入手,查禁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