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要继续开展“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今年,我省将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信息产业部、广电总局在全国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统一对地税和广电系统进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并对去年评议过的全省卫生系统、环保系统、电信系统的行风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未被列入全省统一评议的行业和部门,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2005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认真组织本行业、本系统自查自纠,主动抓好行业作风建设。各级政府要广泛开展基层单位的作风整顿活动,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积极创建基层示范单位,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推动部门和行业风气明显好转。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拓展与人民群众联系和沟通的渠道,2005年内各州、市要力争在新闻媒体上开通“政风行风热线”。
(三)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各项纠风任务的落实。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检查力度: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情况;城镇房屋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基层政府、部门和企业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产权交易不规范、股份制改制不规范、侵吞国有资产、贪污腐败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行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规范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行为以及政府拨付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情况,高中择校生执行“三限”政策的情况,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收费情况;规范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诊疗行为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情况;执行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乡村两级特别是乡镇基层站所向农民收费情况;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违反规定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情况。发现问题要认真提出处理意见,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并限期整改。严肃查办违规违纪案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加重处罚,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四)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要认真贯彻《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打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要在政府部门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明礼诚信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遵纪守法的法纪观念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群众参与。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进行有序监督,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纠风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