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金融机构加快金融改革步伐,改进信贷经营和管理机制,部分金融机构在提高审贷效率、支持江苏社会经济加快发展方面探索了许多好的做法。例如为了提高审贷效率,在总行规定的权限内,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设立了多个地区审贷中心;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通过对重点客户预授信和加大二级分行授权授信的办法提高审贷效率。这些好的做法值得在全省同业推广。
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全省经济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确定授权授信。一方面,要根据风险控制与市场开拓相平衡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科学的授权授信制度,防止过度强调风险控制而忽视市场开拓的片面倾向;另一方面,实事求是,用足用活现有授权授信。各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将总行赋予的信贷转授权权限用足,能下放的尽量下放,以提高基层行拓展业务的积极性。要区别对待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信用等级偏低的企业的信贷需求。要积极向总行反映,争取总行支持,扩大授权授信的权限。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也要结合本行实际在满足风险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减少贷款审批环节,努力提高审贷效率。
六、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有效信贷投入
各级人民银行要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促进货币信贷总量平稳增长。要继续深化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资金支持方案,用好用活农村信用社和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限额,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苏北、“三农”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加强利率定价指导,认真贯彻利率政策;鼓励辖内金融机构通过货币市场融通资金,加强货币市场的属地监管;做好资金结算服务工作,提供畅通的资金往来通道;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继续完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完善银行授信信息的共享机制,降低信贷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成本,为金融机构增加有效信贷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创造良好环境。
七、防范金融风险,确保全省金融稳定
各地要大力推进“诚信江苏”建设,依法行政,支持金融的改革与发展,保护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企业恶意逃废债的行为,要通过税务、工商、司法、公安等部门进行联手打击,净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帮助金融机构维护合法金融债权。
各金融机构要强化制度建设,在开拓业务、增加有效信贷供给的同时,要完善操作制度建设,着力防范操作风险;要加强贷前审查,将信贷风险防范于第一线;要重视贷后管理,完善风险处置应急机制,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从制度上保证风险损失最小化;要加强贷款定价管理,有效规避利率市场风险。要讲究检查的效率和成本,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交叉检查,使金融机构在一段时间里能集中精力,抓好内控和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