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三)合理规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各地要认真分析当地居民健康状况、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以及现有卫生资源利用情况,研究制定社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优化城市卫生资源配置与利用,促进优质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对政府举办的区级医院、街道(乡镇)卫生院以及隶属于企事业单位的卫生机构,实施重组、改造或功能转换,建成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则上每个街道(乡镇)或每3至5万人口举办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根据需要下设一定数量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中心、站一体化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其他具有社区特色的专业服务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四)努力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施条件。各地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在新建或改扩建居民住宅区时,按城市规划标准在公共服务设施中预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并无偿提供给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省定标准合理设置科室,配备与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确保满足工作需要。
(五)坚持多元化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确处理强化政府责任与引入市场机制的关系,在坚持以政府为主办好社区卫生的同时,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兴办社区卫生的格局。打破部门、所有制界限,根据公平、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吸引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育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市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更加开放的政策、更加灵活的机制、更加规范的管理,解决民办社区卫生机构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民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六)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公共卫生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和康复等服务,并受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承担所辖范围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不向医院模式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上门服务等形式,开展一般常见病治疗,提供家庭病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和咨询等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中医师,开展中药治疗、针灸、推拿、养生保健咨询等特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