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系统2005-2006年度创建文明行业计划》的通知

  (三)加强诚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要适应行业改革与发展,依据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大力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切实抓出成效。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事务公开,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服务的新举措,完善和落实服务承诺,加以细化和量化,做到以诚待民,取信于民,提高行业的公信力,树立良好的民政诚信形象。
  (四)抓好学习培训,增强队伍素质
  一是抓住各种时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广泛深入进行“四种精神”教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勇于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以海纳百川而服务全国,在艰苦奋斗中追求卓越的“上海城市精神”;勤政爱民,奉献社会,甘为孺子牛的“上海民政精神”),做到生动活泼,常抓不懈,树理想信念之魂,立民族精神之根,不断提高民政队伍思想道德素质和凝聚力。二是在全市民政系统大力培育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知识改变命运,学习成就人生”的终身学习理念,营造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条件和氛围。三是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开展新一轮“四职”培训。实行分级培训的方法,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培训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质量、确保参训率达100%。通过全员培训,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得到新的提高。
  (五)开展理论研究,提高创建水平
  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对民政创建文明行业的理论研究。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近年来民政系统在创建文明行业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的高度,从中探索和掌握创建民政文明行业的基本规律,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市民政局设立“民政文明行业建设论坛”,组织各级民政干部广泛深入调研和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专题研究相结合,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发布研究成果,有力指导和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发展。
  (六)宣扬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全市民政系统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中已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要深入挖掘和培育,加大宣传力度,展示民政文明行业建设的成果和风采。要开展“百佳文明示范窗口”、“百佳服务明星”和“孺子牛”评选表彰活动。市民政局建立上海市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典型资源库,推出5个有指导意义、有社会影响的重大典型的宣传品牌,以“新世纪上海民政风采系列报告会”为载体,组织较大声势的宣传。各区县民政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都要有本层次本部门的先进典型,以鲜活典型感召人、引好路,在全系统形成一个“比、学、赶、帮、超”的生动局面。
  (七)善于组织领导,推动创建深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