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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系统2005-2006年度创建文明行业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系统
2005-2006年度创建文明行业计划》的通知
(沪民宣发[2005]15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社团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上海市民政系统2005-2006年度创建文明行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00五年七月七日

上海市民政系统2005-2006年度创建文明行业计划


  为了推动全市民政工作更好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上海迎接世博、建设文明城市的要求,巩固、发展全市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成果,根据市文明委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和国家民政部有关要求,特制定《上海市民政系统2005-2006年度创建文明行业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为动力,坚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创建宗旨和“顺势求进、虚实并进、分类推进”的工作方针,扎实贯彻《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和市文明委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向“网格化覆盖、社会化分工、立体化推进、个体化深入”发展,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推动民政系统的队伍素质、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上新的台阶,为推进上海民政事业新时期跨越发展和上海文明城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经过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使全系统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队伍素质、行业风气、服务质量、创新能力等综合水平达到市文明委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实现“上海市文明行业两连冠”。
  具体要求:
  (一)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全市民政系统行业风气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自觉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诚信服务、人性化服务,在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中有较高的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信访等投诉比率在2‰以下;市城调队测评的公众满意度达80分以上,排名有所提升;政风行风测评在全市名列前茅。
  (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各区县民政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在创建文明行业中职责明确,具有健全的岗位责任机制、规范化服务机制、监督考评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基本形成一套领导有力、运转规范、奖罚分明的现代化管理机制。全系统设施运行安全有序,服务供应保障有力,应急处置快速有效,服务环境整洁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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