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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比2005年度“中国·宁波”十佳政府门户网站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比
2005年度“中国·宁波”十佳政府门户网站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5]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自开展“政府上网工程”以来,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取得较大成效,“中国·宁波”政府门户网站已投入试运行。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市政府办公厅和市信息化办公室将在前4次评比的基础上,继续联合举办2005年度“中国·宁波”十佳政府门户网站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派出机构所建网站。(具体见附件1)
  二、评比标准
  分为信息维护指标、网上服务指标、技术功能指标、支持门户指标四大块。同时,为体现评比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在评比标准中对于市级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有所区别。(具体见附件2)
  三、评比方法
  (一)专家评比。今年5月、8月、11月各评比一次,分别按照30%、30%、40%的权重计入专家评比得分。专家组成员由政府机构专家和网站技术专家组成。政府机构专家和网站技术专家利用各自特长,按照评比标准对各网站进行评比。满分100分。
  (二)群众评议。在网上聘请若干群众评议员,按照一定的规则对各个网站进行评议。满分10分。(具体见附件3)
  (三)汇总排序。专家评比、群众评议的得分合计作为最后得分,按照分数高低排序确定2005年度政府门户网站十佳网站。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单位



  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41个):市计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贸易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农办、市外办、市侨办、市台办、市法制办、市口岸办、市人防办、市协作办、市经济研究中心、市农机总站
  县(市)、区政府(11个):余姚市政府、慈溪市政府、奉化市政府、宁海县政府、象山县政府、鄞州区政府、海曙区政府、江东区政府、江北区政府、镇海区政府、北仑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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