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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铁路枢纽北环线新筑集装箱中心站及新丰镇编组站改扩建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铁路枢纽北环线新筑
集装箱中心站及新丰镇编组站改扩建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政发[2005]14号)


西安、咸阳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西安铁路枢纽北环线、新筑集装箱中心站及新丰镇编组站改扩建工程是省政府和铁道部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是西安铁路枢纽扩能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安枢纽北环线东起新丰镇编组站,经新筑、肖家村,西至茂陵车站,全长63.04公里,途经西安市临潼、灞桥、未央、高陵四县区及咸阳市秦都、渭城两区。西安集装箱中心站位于灞桥区新筑镇,建成后将形成年办理集装箱货运量1100万吨能力,成为全国18个集装箱中心站之一。新丰镇编组站改造是将既有的单向混合式二级四场扩建为双向三级七场,成为全国最大的路网性编组站之一。上述工程的建成,对于从根本上缓解西安枢纽运输紧张状况,完善国家路网布局,提高西部铁路运输能力,促进西部开发和陕西经济发展,提升陕西在全国的经济、文化、政治地位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按铁道部计划,这三个项目将于2005年4月全面开工建设,2006年底建成投产。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征地补偿标准
  西安铁路枢纽北环线、新筑集装箱中心站及新丰镇编组站改扩建工程建设征地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代表省政府统一组织,西安和咸阳两市政府配合,沿线县区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具体实施。工程建设征地数量以施工图(含变更设计)为依据。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一)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为每亩16225元;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照每亩24338元标准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标准为每亩800元。
  (二)大临用地即取弃土弃碴偿还用地综合价(含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复垦费)为每亩6000元。
  (三)铁路回收地综合价(含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和建构筑物补偿费)每亩2000元。铁路部门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或原始征地资料。
  (四)耕地开垦费按每平方米8.5元即每亩5667元标准收取。占用基本农田的按每平方米10元即每亩6667元标准收取。
  (五)铁路施工临时用地每亩每年补偿:水浇地900元,旱地600元。铁路施工临时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临时用地的复垦由占用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恢复,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用地单位应向当地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按每平方米5元即每亩3334元标准缴纳土地复垦费,由当地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进行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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