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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5-2010年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的通知

  (三)建立和完善科普工作激励机制。建立科普工作表彰和奖励制度。省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活动,对为全省科普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逐步将重大科普理论研究成果、科普著作等纳入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范畴。要重视解决专职科普工作人员职务、待遇等问题,加大宣传科普人物先进事迹的力度,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投身于科普事业。对从事科普工作的公益事业单位,享受国家给予研究开发机构的优惠政策,对单位和个人在科普产业中取得的收入,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大型科普活动。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全省科技发明创新电视大奖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大型科普活动,探索有湖南特色的大型科普活动的途径和方式。认真组织每年一度的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活动,开展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系列科普活动。以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为平台,每年精心策划和开展2—3个高水平、有特色的大型科普活动。充分利用国际性、全国性的纪念日、宣传日,发挥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组织和开展主题鲜明的科普宣传活动。积极实施科普“西进工程”,试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把科普活动与扶贫攻坚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湘西地区公众科学素养。
  (五)繁荣科普作品创作,加强科普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和扶持科普作品的原创性创作,鼓励以新的题材、新的立意、新的观点进行的各类科普创作和翻译引进国外科普作品。加强对青少年科普的创作力度,力争推出一系列质量高、受欢迎、影响广的青少年科普精品力作。每年开展科普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组织出版一批高品位的优秀科普专著、科技报告文学、科幻作品等,制作一批科普音像电子作品。发展科普理论研究机构,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科普理论研究队伍,切实加强科普理论研究。
  (六)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加强科普宣传工作。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把科普工作作为一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积极配合科技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对重大科普活动积极宣传报道。报刊要开辟科普专栏、科技专版,着力解答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科技难题和热点问题,传播最新科技动态和科技知识。电台、电视台要在重要时段安排播出一定时间的科普节目和科普公益广告,办好科普栏目,建立一批科普制作基地,湖南电视台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办科教频道,其他电视台也要相应设立科教栏目。要有计划地选择重点题材,组织摄制一批高水平的科普电影、电视片,经常性开展优秀科教作品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扶持科普报刊,加强各类科普性网站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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