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打好外流贩毒歼灭仗。武汉、荆州、宜昌、襄樊、咸宁、孝感、十堰、仙桃等外流贩毒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对在逃外流毒贩的抓捕工作,严惩一批长期流窜在外进行贩毒活动的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外流贩毒猖獗的势头。
三是打好禁种铲毒仗。各地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部门在认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一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重点地区,开展禁种铲毒的集中行动。恩施、十堰、襄樊、黄冈、神龙架林区等地区要依托国家禁毒委“天目—05”卫星遥感监测铲毒行动,及时发现和铲除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
四是打好涉毒娱乐场所禁毒仗。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武汉、黄石、宜昌、荆州、襄樊等大中城市,要会同文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坚决打击寄生在娱乐场所的贩毒分子,依法取缔问题严重的娱乐场所,从严处理参与和纵容吸、贩毒的不法业主,坚决遏制娱乐场所吸、贩毒蔓延的势头。各地要探索建立以行政部门依法管理为主、娱乐场所自律管理和全社会共同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尽快解决娱乐场所涉毒严重的问题。
五是打好堵源截流仗。武汉、襄樊、宜昌、荆州、咸宁、孝感、仙桃等地以及海关、铁路、民航、长航等公安机关要根据当地毒情和贩毒活动的新特点,及时调整毒品公开查缉布局,部署双向查缉工作。邮政部门也要依法对可疑邮件进行检查,遏制毒品流入和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出,真正形成“水、陆、空”三维查缉体系。
六是打好易制毒化学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仗。各地公安机关要会同商务、海关、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对生产、经营、使用精神、麻醉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清理,切实分门别类,摸清底数。要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精神、麻醉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体系。
(四)开展大收戒。各地公安机关要在对吸毒人员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手段,对社会面上的吸毒成瘾人员开展集中收戒行动,做到对吸毒成瘾人员一律强制戒毒,对复吸人员一律劳教戒毒,对戒毒出所人员一律落实帮教措施。努力做到满员收戒,有条件的要做到全员收戒,实现社会面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
(五)开展大帮教。建立健全对吸毒人员的监控帮教体系,各级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切实做到帮教对象、帮教措施、帮教人员、帮教领导“四落实”,加强戒毒出所人员心理和行为矫正,积极做好戒毒出所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出路,使他们从心理上、生活上真正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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