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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精神,针对侵害人民群众权益的商业欺诈问题,重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打击非法行医、虚假专利评奖和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分阶段、分步骤,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遏制商业欺诈行为。
  (二)具体行动方案,另行印发。
  四、全面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一)切实抓好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农作物杂交种子、复混肥料、叶面肥料、农药、农机具及零配件、饲料、兽药、渔药等重点产品,抓住大型农资批发市场和农资经销单位,特别是被多次投诉的农资企业、批发大户以及各种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国家禁用、未经登记(审定)农资产品和利用广告、媒体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保秋播集中整治行动,保证全省种子合格率达到97%以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开展滥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保证杀虫菌、杀虫剂、除草剂合格率分别达到52%、77%、85%以上,保障农产品食用安全;开展农业执法人员进万家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农资经销户和农民的守法意识和依法自我保护意识。
  (二)积极开展名优农资企业直销和农资信息网络试点。推动名优农资企业设立农村直销网点,发展农资直销和连锁销售网络,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放心农资”的市场占有率。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档案,定期通报农资企业和产品信息,提高农资生产经营透明度,约束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使农民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五、搞好其它专项治理
  (一)进一步巩固“地条钢”整治成果,保持对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建筑用材企业和窝点的高压态势,防止反弹。
  (二)保持整顿烟草市场秩序成果,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烟、非法拼装烟机、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等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三)继续抓好“土炼油”、非法采供血等专项整治。
  (四)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结合地方和行业特点,开展其它专项整治。
  六、探索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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