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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农业信息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五)今后5年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是:逐步整合涉农部门的信息资源,开发建设“宁夏农业数据中心”和相关的大型数据库;建立完善市级农业信息平台和农业数据库,实现资源的全区共享;完成全区市以下农业信息平台建设,配套建设农业信息平台综合信息采编发系统和应用系统;建立300个覆盖区、市、县、乡以及重点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和种养殖大户的信息服务站,扩大信息服务范围;形成区、市、县三级农业网络互联互通,扩大农村信息员队伍,确保乡、村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和种养殖大户有1—2名农业信息员;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业信息发布制度、标准和信息服务机制,切实提高信息服务整体效益;创新计算机网络与传统信息传播媒体的结合形式,形成合力,扩大农村信息覆盖面。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农业信息服务基础建设
  (六)加快自治区农业核心网站和农业数据中心建设。由自治区农牧厅协调有关部门,在“宁夏农业信息网”、“伊斯兰绿色食品港”、“宁夏气象”等相关农业门户网站的基础上,提升自治区农业核心网站建设,形成集农业、畜牧、乡企、农机、渔业行业政策法规、技术推广、市场营销、质量安全、生产经营、专家咨询,以及水利、林业、气象、环保、国土资源等涉农部门的农业综合数据库群,完善农业决策、农业专家、农业数据查询、远程教学、农业电子政务、农业电子商务六项主体功能,形成功能强大的自治区级信息服务窗口。
  (七)完善基层农业信息平台的服务功能。在加强农业县级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整合市、县农业信息资源和服务功能,建设5个地级市农业综合数据库,实现与所辖县级农业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重点采集、整合所辖地区的农业综合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和农业内部各部门的协同办公。强化资源的开发和应用,增强服务功能。各县级信息平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条件,开办农业信息服务呼叫中心、短信发布、农业影视节目制作等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服务。发挥互联网实效、动态、快捷、资源量大的特点,围绕各地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快建设特色网站,不断拓宽服务当地农业的范围和层面,增强服务实效。
  (八)加快信息服务站建设。按照有一套设备、有一条电话专线、有1—2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有一套组织网络、有一套管理和服务制度、注册应用农村供求信息全国联播系统(一站通)的“五个一”标准,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加快组建农村信息服务站。用1—3年时间,力争在灌区80%的乡镇、山区50%的乡镇建成信息服务站,在5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农村信息采集、发布服务点。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运销组织以及种养殖大户、农民经纪人的牵动辐射作用,引导支持他们建设重点农产品产、加、销信息服务站,采集、发布相关农产品信息,推动信息服务的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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