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对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对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的,注册资本允许在3年内分期注入,首期注入的资金不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10%。
六、健全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24.规范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应届毕业生的招聘会主要由学校组织定期举办分专业、分行业等多类型、多形式的校园招聘会。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设立“宁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选服务。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都要开辟毕业生就业的专门窗口,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培训和招聘活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损害学生权益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自治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要建立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信用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信用度。
25.积极推动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相互贯通,实现各类就业市场的资源共享。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毕业生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服务,并免费为毕业生提供招聘信息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培训等服务。
26.切实保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大建设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形成校级领导、职能部门、院系领导、年级主任、辅导员以及专业教师组成的毕业生工作体系。
27.加强大中专学生的职业教育和就业指导。要将职业指导课程纳入正轨的教学计划和学分计划,从新生入校开始,在不同学年设计不同的教学内容,将职业生涯规划等引入教学内容之中。要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各学校要尽快建设一支专门从事就业指导的工作队伍,将学生的职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引入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28.大力推进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建设。各普通大中专学校要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2004年底前建立具有独立域名或子域名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尽快实现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的三级联网。教育、人事、劳动等网络和市场要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逐步建立起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大市场,为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沟通的平台。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站要积极举办多种形式、多种类型的网上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要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监控系统,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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