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市政府学习会学习计划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5]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5年市政府学习会学习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协调联系,做好专家教授的聘请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到课听讲。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2005年市政府学习会学习计划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习,提高执政兴国本领以及加快建设学习型政府的要求,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原则,不断提高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水平,努力推动形成政府系统浓厚的学习氛围,现制定2005年市政府学习会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六大联动”、全面建设“平安宁波”的重大部署,紧密结合市政府工作实际,重点加强经济、管理、法律、城建等新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经济建设、行政管理理论水平和法律等各方面知识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知识型、创新型的政府领导班子。
二、学习内容
主要安排经济管理、政府管理、法律法规和城市建设等方面具有前瞻性、探讨性的新理论、新知识(具体学习内容详见附件)。
三、参加人员
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各县(市)、区长;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负责人;其他市级有关单位负责人。
四、组织方法
市政府学习会一般采取报告会、专题讲座的形式。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每次一个专题。
五、学习要求
(一)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求实创新、勇于实践的表率。
(二)参加学习的人员应准时到课,认真做好笔记,力求学有所获、读有所得。
(三)通过学习,了解熟悉当今世界经济新理论和科技新知识,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总揽全局的能力,更好地负责起加快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