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协
二届三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复函
(渝办议[2005]27号)
民盟市委:
应急联动系统是以现代信息、通信和网络等技术为载体建立的综合信息平台,主要包括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危机预警机制、危机决策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公共沟通机制、危机训练机制和善后处理机制等内容。完善的机制依托先进的技术得以创新,我市目前已具备建设应急联动系统的技术条件。如何从法规和规章上对应急联动系统的机构设置、职能地位、权力责任、联动机制以及经费来源等方面进行规范,是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因此,加强我市应急联动系统的立法工作,尽快制定实施相关法规和规章,使各级政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市、区县(自治县、市)两级政府应急联动系统,根据城市大小、人口多少、经济状况等实际建设应急联动系统。明确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和权限,规定相应的直接处置权、越级指挥权、联合行动协调指挥权、临时指挥管辖权。明确应急联动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来源渠道,建立财政拨款、社会筹措和有偿服务等多种投入机制。优化应急联动的运行环境,积极引导市民支持、理解和参与,制定无效报警惩戒制度。
你委在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市应急联动系统的建议》(集体提案第78号)收悉。市政府办公厅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市政府领导牵头督办的重要提案,于2005年6月30日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听取你委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是政府一项非常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如何整合利用各方资源,提高快速反应和抗风险能力,为市民提供快捷有效的紧急救助服务,是强化城市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应急联动系统工程,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本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管理、高效运转、协同联动的原则,依托我市党政办公信息网络,避免重复建设,逐步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应急联动系统,是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当前,我市应急联动处于分散状态,各种应急指挥机构分别由10多个政府部门指挥管理、分兵把守、自成体系、各司其职、孤军奋战。如公安、防洪、消防、医疗急救、民防、森防、地震、水陆交通、煤矿、市政、水电气讯等部门都建立了一套应急管理和通信系统,并在一定范围实行了联动。据市政府预案办调研统计,我市已建成应急信息系统14个,在建的约有30个。但由于应急管理部门体制上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机制上分兵把守、反应较慢,市政府统一的应急联动机制尚未建立。如何整合各种应急救援服务资源,在市政府层面上建立统一接警、统一处警、快速反应、信息共享、联合行动的应急联动系统,已提上市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