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经委、市纠风办关于2005年规范月饼产销管理,确保市场供应的通知

上海市经委、市纠风办关于2005年规范
月饼产销管理,确保市场供应的通知


各区县商委(经委、经贸委、局)、纠风办、有关月饼生产、经销企业、有关连锁超市公司:
  2005年月饼产销季节将临,为做好月饼生产、销售管理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和秩序稳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产销管理,维护消费者利益
  各月饼产销企业要根据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安排充足的销售网点,搞好产销衔接。一是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企业要认真执行《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有关月饼质量标准,从原料、辅料、设备、人员和配送等方面加强检查,严禁以次充好,保证产品质量;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企业要从采购、加工、储存、运输等生产全过程,根据ISO9000和HACCP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抓好关键生产环节,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合格率;三是要做好月饼销售高峰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生产企业和经销网点要密切配合,落实配送环节,避免销售脱节,事先制定工作预案,必要时向所在地公安部门备案并取得工作支持,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二、推行适度包装,保护资源环境
  为推进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针对本市月饼生产、销售中存在的过度包装问题,市经委于今年4月发出《关于开展月饼适度包装工作的通知》(沪经食[2005]131号),各区县流通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月饼适度包装工作的指导,引导生产和经销企业主动参与月饼适度包装工作。各生产和经销企业要认真执行有关行业协会制定的《上海市月饼适度包装暂行办法》,自觉贯彻包装合理化、用材减量化的要求,制止各种形式的过度包装,引导广大市民理性消费。
  三、禁止发售代币票券,规范销售行为
  各月饼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和本市关于严禁印制、发售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的规定,不得印制、发售和使用代币票券。月饼生产企业为以销定产、方便消费、均衡提货,确需印制部分月饼专用提货凭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月饼专用提货凭证应当标明月饼品名、提货起止日期及指定的提货地点,不得标明或变相标明价格面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