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开放水平。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宽领域、全方位、多层次扩大对外对内开放。不断改进招商方式,建立和完善招商网络,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坚持引资和引智并重,吸引各类人才,为我区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不断拓宽与发达地区及各省(市、区)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树立“信用宁夏”新形象。
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完善党领导经济工作的方式。各级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加强和改进对经济社会重大事务的综合协调,确保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的贯彻落实。涉及重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都要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支持政府依法履行职责,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二)努力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进一步巩固民主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
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各级党委要在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又要通过这些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各市、县(区)党委常委会的组成结构。清理整顿各类领导小组、协调机构和实体性办事机构,确需保留的必须予以规范。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健全民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及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各级党委在做出重大事项决策前要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的意见,真诚地接受他们的监督。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调动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社会阶层人士的积极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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