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双无街道、社区”活动的通知
(苏劳社就管[2005]19号 2005年4月22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各地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通过采取“一对一”结对帮扶、特困帮扶、鼓励创业等措施,在解决困难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就业问题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使再就业援助工作落到实处,建立援助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街道(乡镇)、社区就业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无双下岗、双失业家庭街道、社区”(简称“双无街道、社区”)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双下岗双失业就业困难家庭和下岗失业人员为援助重点,以促进就业为最终目的,通过开展职业介绍、技能培训、落实优惠政策等再就业服务措施,帮助和扶持就业困难家庭和困难就业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通过有效形式稳定就业。
二、工作目标
至2005年末,省辖市市区50%以上的街道(乡镇)、县城城关镇实现无双下岗、双失业家庭;所辖80%以上的社区实现无双下岗、双失业家庭。
三、工作任务
1.强化活动的组织领导。此项活动由省辖市具体负责实施,各地应把此次创建活动作为再就业援助的大事来抓,确定活动的具体负责人,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明确验收标准、申报和考核表彰程序。并将活动列入本地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建立健全创建活动台帐。街道和社区要对辖区内所有双下岗、双失业家庭以及所有下岗失业人员建立台帐,摸清其基础情况、就业状况、收入状况、享受优惠政策情况等;建立跟踪服务制度,随时掌握并记载对援助对象提供的服务内容和就业情况。
3.全面落实“六到位”要求。街道和社区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窗口设置,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制定详细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人员的编制和经费列支渠道,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建立目标责任制,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就业服务,成效明显。
4.拓宽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援助对象就业再就业问题。各地要在落实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潜力,寻找对策,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要针对援助对象的特点,进一步加大职业介绍和再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力度,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和社会性公益岗位,形成培训、提供岗位、介绍就业“一体化”运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后顾之忧;要进一步改善创业环境,强化创业培训,帮助援助对象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创业指导、培训、选择创业项目、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办理工商税务等管理登记、落实补贴政策等“一条龙”服务,对成功创业的,及时提供跟踪服务,保证创业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