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针对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治理
建筑安全生产,已列为省安委会确定的2005年全省8项专项治理之一。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村镇工程、房屋拆除等4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目标为遏制二级以上重大事故,控制三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百亿元施工产值死亡人数4人以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为做好这项工作,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已组成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级建设部门要相应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专职人员,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具体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
专项治理要以贯彻有关法规为主导,建立和健全规范的监管体系。要从基础工作做起,抓好岗位培训、设备普查、制度落实。要以创建文明工地、平安工地为抓手,推动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专项治理要抓住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针对事故多发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及易发群死群伤的坍塌事故,提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高空间、大跨度的工程,加大检查力度,严密监控。针对城郊结合部工程和村镇建设工程易发生监控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理顺管理体制,坚决纠正无规划许可、无勘察设计、无建筑许可等“三无”问题。针对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规范拆除实施单位的主体资格、拆除方案和安全措施,坚决纠正无施工方案、无防护措施、无现场监管等问题。
五、研究新特点,突出抓好燃气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监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领域涉及公共安全的工作越来越突出,责任越来越重,各级建设部门务必充分认识这一新特点、研究新情况,加强建设领域中的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燃气安全工作要以贯彻《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为抓手,全面普查老旧管线隐患和治理违章设点及黑气站点。要按照建设部规定,继续完善燃气管线的地面标识,基本完成20年以上管线运行的安全评估;落实《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强生产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坚决取缔违法经营的黑气站点。
要切实贯彻建设部《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129号令),制订危险房屋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要将公共娱乐场所、体育场馆、校舍等人流密度较大的公共性场所、设施,列为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的重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鉴定整改;对已查清的不安全的危旧房屋,要分门别类,确定产权人为安全责任人;具备改造条件的危旧房屋,可进行政策支持,综合开发,从根本上解决。加强直管公房季节性安全使用的管理。尤其在梅雨、汛期、台风等季节,对超期使用、损毁严重的房屋,要排险加固、维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