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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建办[2005]142号 2005年5月1日)


各市建设局(委)、建工局、房管局、城管(市容)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
  根据建设部、省安委会有关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我厅拟定了《2005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5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今年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近期国务院、建设部和省政府、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抓好各项法规条例的实施,从基础工作做起,着眼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薄弱环节,组织专项治理,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努力完成今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为发展全省建设事业、建设和谐江苏做出贡献。
  目标:遏制二级以上重大事故,控制三级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年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降低3%。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
  二、全面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制管理
  按照建设部《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和层层建立责任制的要求,今年要在全省建设行政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建立和完善全员责任制。省建设厅厅长为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厅长为主要负责人,其他厅领导和省建管局领导按照分管工作,分别承担所管工作范围安全生产的行政监管领导责任。省厅、局将与各有关责任处室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通过目标分解、责任分解、层层落实,真正形成行政机关的全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体系。
  各市、县(市)建设部门要按照新的任务要求,理顺监管体制,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员责任制。各单位的责任制建立和运作情况,列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和考评的主要内容之一。要严格事故查处。一定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对重大事故,还要追究行政监管部门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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