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向社会,构建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四)建设培训基地。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在部分具备条件的企业和学校建立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师资队伍。盘活现有资源,到2010年,建成1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五)依托企业培训人才。鼓励企业加快形成开放的技能人才培训制度和机制,突出培训主体作用,强化自主培训功能。支持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办学,开展“订单”培训,为企业培养急需的高技能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办或与高等学校及各种社会办学资源共建职业技术学院,依托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进行职工培训和后备职工培养。
(六)通过技能竞赛培养人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职业技能竞赛作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定期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竞赛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促进群众性技能学习活动的开展,增强企业职工学习提高技能的积极性。
(七)推行“双证书”制度。充分依托和发挥各类职业学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渠道作用,构筑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之间的“立交桥”。鼓励取得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经过学历教育获取大专以上学历教育证书;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经过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获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
(八)积极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打破部门、行业界限和学校类别,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注重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发展现代远程技能培训教育和职业教育,开发教育资源和多媒体教育软件,为企业和各类职业学校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支持民办职业教育,鼓励公办职业学校引人民办机制。
(九)高等学校应紧密结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实际,加大专业的调整力度,重视学生实训、实验教学环节,加强实训基地的建设,培养重点行业和企业上手快、用得上的高技能人才。
三、企业为主,强化高技能人才岗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