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云政发[2005]6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省属各大中型企业: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我省工业强省战略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快推进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云发[2004)14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目标
(一)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份。高技能人才指具有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员。技术工人也是人才。我省职工队伍中的高技能人才,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技术创新的探索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培养全省广大职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提高创新能力,造就一大批拥有现代科技知识和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和拔尖人才,是加快我省走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必然选择。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大工厂”新形势的需要;是落实人才强省战略,适应高技能人才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是调整产业结构,增强产品竞争力和企业生命力的需要;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就业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二)高技能人才队伍状况亟待改善。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初步形成了一支门类齐全、具备一定基础的技能人才队伍。但是,全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企业重视不够,技能人才意识淡薄,技能人才培养制度不健全;高技能人才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尤其是高级技工比例偏低;激励机制不完善,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等。2004年底,全省有技能劳动者近250万人,其中,持有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有108万人(次),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43.2%,其中,高技能人才只占4.3%,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操作、技术应用的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
(三)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结合实施技能振兴行动,落实国家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全面启动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到2006年,重点在烟草、电力、矿产、云药、技术资本密集型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等产业及相关行业中,培养高技能人才,使高技能人才达到10万人,具体目标:2004年新培养2.8万名高技能人才(实际培养了2.9万名),其中技师2000名(实际2096名),高级技师35—50名(实际67名);2005年新培养3.2万名高技能人才,其中技师3000名,高级技师60—150名;2006年新培养4万名高技能人才,其中技师5000名,高级技师150—300名;获得国家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年递增20%以上。到2010年,使高技能人才达到25万人,其中技师4万人。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选派高技能人才出国、出省培训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