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效整合和利用廉政文化社会资源
1.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作用。要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拓展廉政文化教育的传播渠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以组织采风、开设专栏、发布新闻、刊播廉政公益广告等形式,强化反腐倡廉的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影视平台,强化反腐倡廉题材的影视作品、文艺节目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扩大廉政信息容量,加强网上舆情收集整理工作,正确引导网上舆论。
2.充分发挥现有宣传阵地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作用。要利用现有的文化场所和设施,办好各类廉政文化活动。利用影剧院、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宫、广场舞台等文化设施以及革命传统教育场所,举办各种活动,扩大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的开放度和群众参与度。旅游、文化、城建等部门要根据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规划建设廉政文化景观,弘扬传统文化精华。
3.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我省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人文荟萃,是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一大优势。要鼓励全省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的廉政题材作品,繁荣廉政文化创作,多出作品,多出精品。鼓励理论工作者,加强廉政文化理论研究,探索廉政文化建设规律,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廉政文化建设,武装人们的头脑。近期,要组织编写《江苏廉政史话》,整理出版江苏清官故事和革命传统教材,创作具有时代特征的勤廉典型报告文学集,编辑出版江苏廉政文化系列丛书,为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提供丰富的精神产品。
五、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1.建立廉政文化组织协调机制。按照
《实施纲要》要求,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省及各市、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省级建立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级机关工委、省监察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新闻出版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社科联、省文联等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负责全省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事项。
2.明确廉政文化建设相关部门的责任。按照
《实施纲要》“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和廉政文化进机关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切实负起责任。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省文化厅负责廉政文化“六进”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省级机关工委牵头负责廉政文化进机关工作;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牵头负责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工作;省妇联牵头负责廉政文化进家庭工作;省教育厅、团省委牵头负责廉政文化进学校工作;省总工会牵头负责廉政文化进企业工作;省文化厅、省社科联、省文联牵头负责廉政文化理论研究、历史文化发掘、文艺创作的组织工作;省新闻出版局牵头负责廉政文化图书和教辅材料编辑出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