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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拟定的天津市2005年电力平衡预警方案的通知[失效]

  (二)实施企业轮休的利弊分析:
  有利的方面:
  1.能够集中调整用电负荷,错峰负荷稳定,效果明显;
  2.可以保证企业有序用电,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轮休的安排,组织生产,避免因突然停电造成损失;
  3.由于实施企业轮休大幅度的增加了企业的参与数量和可错峰的负荷,有效地降低高峰用电负荷,从而减少无序拉限电,改变部分用户的反复停、限电的状况;
  不利的方面:
  1.打乱作息时间,工作时间延长。实施轮休的企业,在解除轮休后,为补回多休的一日,要在一定时间内,每周只休一个休息日,但不影响全年的法定休息日。应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2.一旦启动企业轮休,至少要连续两个月,轮休时间长,企业需要调整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常规运作。
  (三)企业轮休时间的说明
  1.6月1日至9月10日期间,电力缺口长时间维持在50万千瓦以上,最大电力缺口有可能超过100万千瓦,应启动企业轮休。执行轮休时间确定在6月13日至9月10日,共90天,此间参加轮休的企业,多休5天。电力缺口超过45万千瓦后,在企业轮休基础上,以错、避峰措施补充。
  2.11月1日至2006年2月1日期间,电力缺口长时间维持在45万千瓦,应启动企业轮休。执行轮休时间确定在11月7日至1月20日,共75天,此间参加轮休的企业多休4天。电力缺口超过45万千瓦后,在轮休基础上,以错、避峰措施补充。
  3.全年其它时间最大电力缺口在45万千瓦左右,且为间断性缺电,不启动工业企业轮休,这一时期,以错、避峰措施为主。
  二、错峰与轮休安排的简要说明
  (一)根据有保有限的原则,将全市工业用户按其重要程度分为确保用电;只参加错峰不参加轮休、既参加轮休也参加错峰(在轮休条件时参加轮休,在不轮休时参加错峰)几个档次。
  (二)将全市参加错峰、轮休的企业,按区、县(地方)和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局)分类,按错峰、轮休进行编组,各级预警编制对应的平衡方案,每套方案均明确对应的企业明细。列入错峰或轮休明细的用户有固定的组别。用户从各级预警方案确定的组别,就清楚什么时间轮休,什么时间错峰(《方案》中的规定是一组的错峰时间是周一、二;二组的错峰时间是周三、四;三组的错峰时间是周五、六)。
  三、错峰与轮休负荷分配原则:
  (一)轮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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