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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拟定的天津市2005年电力平衡预警方案的通知[失效]

  2.4 对国家确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高耗能企业先行控制。
  2.5 夏、冬两季用电高峰期负荷缺口值超过45万千瓦,其他平衡措施难以维持平衡时,实施工业企业轮休措施,且在启用前10天发布信息。
  3.工业负荷构成和错峰、轮休的整体安排
  3.1 为便于电力平衡方案的编制,考虑目前用电管理的方式,将工业负荷按照行政区、开发区、工业集团进行划分。
  3.1.1 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县(含小区)(下称“二区三县”);
  3.1.2 东丽、西青、北辰、津南、滨海开发小区(下称“开发小区”);
  3.1.3 工业集团公司(局)(下称“集团公司”);
  3.1.4 地方(不含二区三县的其他行政区);
  3.1.5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含保税区)(下称“开发区及保税区”)。
  3.2 工业负荷构成
  3.2.1 二区三县:70.8万千瓦,13530户。其中:错峰18.8万千瓦,161户;轮休47.8万千瓦,3772户;小用电户轮休2.4万千瓦,9596户。
  3.2.2 开发小区:26.1万千瓦,814户。错峰8.7万千瓦。
  3.2.3 集团公司:125万千瓦,841户。其中:必保4.5万千瓦,14户;应急60.7万千瓦,25户;错峰43万千瓦,209户;轮休16.8万千瓦,593户。
  3.2.4 地方:95.6万千瓦,15515户。其中:错峰21.6万千瓦,153户;轮休69.3万千瓦,6152户;小用电户轮休6.3万千瓦,9210户。
  3.2.5 开发区及保税区:25万千瓦。错峰4.5万千瓦。
  3.3 对3.2中各项负荷数据均在调查统计(见附表一)的基础上,考虑负 荷同时率、保安负荷等因素,按系数0.75计算得出,共计342.5万千瓦。其中:错峰114千瓦,1337户(未含开发区及保税区的户数);轮休142.6万千瓦,29323户,将这些用户均衡分成三组,每组约45万千瓦负荷。
  3.4 从集团公司中安排25个大电力用户60.7万千瓦作为应急负荷,承担20-25万千瓦应急错峰任务。
  3.5 轮休户在启用轮休时参加轮休,在不启用轮休时参加错峰。安排不轮休户参加错峰。为均衡负荷,将错峰和轮休的企业分别编至相应的组、档(组中设档)。
  4.各预警级别的定义及平衡方案
  4.1 A级——基本平衡或略有缺电(绿色),电力缺口在20万千瓦以下。
  安排错峰20.8万千瓦,26603户。其中:
  ●二区三县轮休户(一档)11.2万千瓦,3602户;
  ●二区三县小用电轮休户(一组——三组)0.8万千瓦,959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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