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保健食品生产的规范要求,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规范生产企业存在的卫生问题,对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规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档案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3)按照保健食品相关规定,对保健食品标签及说明书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虚假、夸大宣传保健功能欺骗消费者的事件发生。
(4)开展重点保健食品功效成份含量的抽检,对经抽验功效成分含量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责令企业整改并召回所有同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以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对食品质量问题突出、消费者不满意的商品交易场所、服务消费场所和商品物流服务场所集中开展食品流通环节整治。
1.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营养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十大类品种。以“六查六看”为主要监管内容,重点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查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查看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行为。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加强与名优食品生产企业联手开展打假工作,做到扶优治劣并举。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重点检验强制性标准中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项目。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按照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2.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制品、肉类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制品、干制菌品五大类品种。加大推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制度的力度,监督食品经营主体严守质量承诺;引导有条件的市场开办者完善检测条件,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进行快速自检;选择一批食品批发市场和商场超市开展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及时公布检测结果;重点查处销售危害食品安全的下列食品: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未经检验检疫的各类肉品,非法使用化学物质加工的禽类制品,使用甲醛、工业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浸泡的水产品及水发制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和水果,非法使用保鲜剂和化学品保鲜、加工的水果,劣质大米或变质粮食加工的粮食制品,以及各种使用变质原料、质量低劣原料和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的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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