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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5年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3)加强以蔬菜为重点的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开展专题技术培训,推行依标生产。
  (4)开展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其周边环境的整治。重点解决生产基地周边污染问题,确保无公害产地环境达到标准要求。
  2.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继续实施对蔬菜残留、畜产品使用“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工作,要健全相应工作制度和监测网络体系,并落实好监测工作结果的通报制度。畜牧部门要超前做好“瘦肉精”替代品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药物的监测准备工作,积极探索查禁工作经验。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即:对案件未搞清的不放过;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未查明的不放过;对制假售假的责任者未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对该移送司法机关未移送的不放过;对包庇、纵容、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受到追究的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确保源头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3.建立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今年,建设2至3个蔬菜质量安全IC卡管理试点,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办法。
  (二)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工作。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从源头抓产品质量为主题,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体系、预警机制、快速反应和应急系统,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1.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
  (1)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严厉查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区域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行为。
  (2)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一是全面启动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准入工作。二是继续受理小麦粉等5类食品的准入工作,加快肉制品等10类食品中的市场准入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发证工作,确保在今年7月1日开始无证查处工作。三是加大对米、面、油、酱油、醋“老五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力度。运用政府监管、市场引导、企业自律等手段,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确保市场准入工作的有效性。四是加大对50种食品监督抽查力度,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定期监督检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全面反映全市食品质量状况。五是从现场审查、强制检验、QS标志使用等市场准入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加强监管,严肃责任追究,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情面、不搞突击发证和地方保护,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决不发证,确保发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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