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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5年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3.无公害牛奶基地原料奶抗生素药物残留检出率控制在2%以内,理化和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80%以上;年内无公害牛奶生产基地认定数量达到全市奶牛小区(场)的75%以上。
  4.15类食品办证企业数达到50%以上;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定期监督检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全面启动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
  5.大型商场、超市索证索票率达到100%。
  6.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厂场挂钩”和“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流通环节食品退市制度等企业自律制度达到80%以上,其他食品经营户建立上述制度达到50%以上。
  7.设立“12315”站(点)的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
  8.在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中全面实行GMP管理,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9.在餐饮业,学校食堂,熟肉制品、食品添加剂行业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10.注水肉、病害肉上市得到全面遏制。
  11.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
  12.启动粮油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蔬菜大批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三、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力度。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巩固整治成果,抓好农产品源头治理工作。
  1.抓好农产品的污染源头治理。
  (1)深入开展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一是以蔬菜为重点,开展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并完善农资市场管理制度,尽快淘汰威胁质量安全的农资产品,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本市明令禁止的农资产品行为;二是开展兽药和饲料生产经营、生猪饲养等各环节检查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有无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品和药物添加剂的行为,是否按规范执行停(休)药期;三是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监测力度,按季节开展苗种场育苗工艺检查,苗种检疫,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和养殖管理基本制度落实情况检查。
  (2)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在全市12个区县建立12个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准入试点,实行挂牌专点销售,从生产源头上杜绝剧毒、高毒农药以及伪劣化肥的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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