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重庆市2005年国内经济合作工作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5]8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2005年国内经济合作工作意见》已经2005年3月25日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市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责,组织好承担的合作项目的推进工作;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00五年四月十一日
重庆市2005年国内经济合作工作意见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发展开放型经济战略带动下,我市国内经济合作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市党政代表团先后出访四川省和贵州省,促进了川渝黔区域经济合作。浙江省、上海市等省市党政及经贸代表团访问我市,加快了双边经贸合作。市政府建立了全市区域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市发展改革委牵头、部门对口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一年来,一大批合作项目得以实施,引进内资86.9亿元,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2005年,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开发区和特色园区建设,增强企业和产品核心竞争力,加大引进来、走出去的力度,进一步做好国内经济合作工作。
一、2005年我市国内经济合作总体工作目标
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决定》,以川渝黔地区和“长三角”地区为重点,以加快北部新区开发建设、加快库区产业发展、加快特色工业园区发展为抓手,以编制“十一五”规划为契机,积极推进一批重大区域合作项目,争取当年实际利用内资100亿元以上。
二、2005年我市国内经济合作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推动川渝黔合作。推动川渝、渝黔合作协议内容的落实。在川渝“1+6”、渝黔“1+16”合作协议和2004年工作的基础上,促进双边高层领导定期会晤,加强川渝黔部门、行业和区县(自治县、市)的对口合作,共同推进一批跨地区的能源、交通等重大项目,积极引进一批产业发展项目,共同加强长江上游水系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推进区域市场开放。
同时,以编制“十一五”规划为契机,加强川渝黔之间规划编制的衔接,特别是交通、能源及信息产业等方面规划的衔接,联合川、黔两省共同努力,继续争取国家尽早启动川渝黔区域规划编制工作。
(二)以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为工作平台,加强与长江沿岸城市的合作。围绕2004年11月在上海召开的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第12次会议提出的“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推进长江流域经济联动发展”的主题和7项合作内容,共同开展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专题研究、探索高层次协商议事机制、举办“长江‘黄金水道’投资洽谈会”、推进建设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市场、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等工作,逐步形成与上海、南京、武汉等中心城市更加紧密的经贸往来,加快长江经济带建设。
(三)以2004年浙江省、上海市党政代表团来访建立起的省市间合作为基础,抓好渝浙沪合作项目的落实。重点跟踪服务一批已签约项目的落实;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作用,对接并促成一批新的合作项目;努力在制造业、航运业以及金融、贸易、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引进更多的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
(四)利用与国内500强企业建立的合作交流平台,进一步争取在国有企业改革和老工业基地改造、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库区特色资源开发等方面引入具有带动作用的“龙头”项目,加大国有企业重组力度。
(五)推进与西南周边省区在跨省市重大项目上的合作,共同争取国家对项目规划与建设的支持。重点利用在贵州省召开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第20次大会的契机,加强与贵州省在资源开发利用和交通能源建设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合作。积极做好参加重庆经济协作区市长联席会第13次大会(在自贡市举办)和西南经济区第16次会议(在桂林市举办)以及其他区域组织活动的有关工作。
(六)举办有关研讨和宣传活动。
1.与长江沿岸城市共同举办以“加快沿江码头整治,提高‘黄金水道’综合效益”为主题的研讨会。
2.加大对国内经济合作工作的宣传力度。
(七)完善全市实际利用内资统计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统计局,进一步完善全市实际利用内资统计方法与机制,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增强数据的科学性,并加强统计分析。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相应的协调、督促、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