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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气象局关于下发《重庆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播发暂行办法》的通知

  首播或者更新预警信号后的一小时内,每30分钟至少应当完整准确地播发一次由市气象台提供的预警信号信息和相关防御指引的滚动字幕,每次至少显示2遍;解除预警信号后的一小时内,每30分钟至少应当播发一次解除信息。
  暴雨预警信号和大雾预警信号存续期间,每30分钟至少应当完整准确地重播一次由市气象台提供的预警信号信息和相关防御指引的滚动字幕,每次至少显示2遍;其它预警信号每3小时至少应当完整准确地重播一次由市气象台提供的预警信号信息和相关防御指引的滚动字幕,每次至少显示2遍。
  第十条 区、县(自治县、市)气象局预警信号信息的发布规程可参照市局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重庆市气象局业务科技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重庆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一、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家长、学生、学校要特别关注天气变化,采取防御措施;
  2、收盖露天晾晒物品,相关单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地区的排水防涝工作;
  3、驾驶人员应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4、检查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降低易淹鱼塘水位。
  (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落实应对措施;
  3、交通管理部门应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4、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其它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三)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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