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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血吸虫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04-2015年)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
血吸虫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04-2015年)的通知
(渝办发[2005]8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重庆市血吸虫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04-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四月八日

重庆市血吸虫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04-2015年)


  近年来,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局部地区血吸虫病疫情出现回升,并且存在继续扩大和蔓延的可能,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工作形势严峻。我市是血吸虫病非流行区。但是,三峡成库后,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库区水流变缓,积水面积扩大,支流逐渐形成冲击洲;水库冬水夏陆的运行方式,将使库岸145-175米水位之间形成洲滩及沼泽地,植被发生变化,有利于钉螺的孳生。2002-2003年江津、万州等地区的钉螺孳生模拟试验表明,三峡成库后适宜钉螺生长繁殖。库区上游的四川,下游的湖北、湖南等省都是血吸虫病流行区,随着物流、人流、植物的迁移等,都可能将人畜传染源和钉螺输入库区。因此,三峡成库后存在血吸虫病流行的潜在危险。
  国家高度重视三峡库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将三峡库区纳入了全国血防工作的总体规划中,统一安排。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4〕59号)精神,为了防止血吸虫病在我市发生和传播,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市血吸虫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04-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指导思想
  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部门配合、相互合作。
  二、目标
  (一)到2008年,通过开展血吸虫病中间宿主钉螺和传染源监测,建立血吸虫病监测体系;在监测的基础上建立起血吸虫病发生和流行的预测预警机制;制定有关传染源、钉螺输入因素的管理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制定血吸虫病应急处理预案和完善应急处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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