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定《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重庆市事业单位机构分类的意见》和《关于清理规范市属事业单位的意见》,有步骤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牵头单位:市编办)
加快中介行业管理的地方立法进程,建立健全中介行业管理体制和信用监管体系。制定出台行业协会人财物脱钩实施意见,基本实现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促进中介机构规范运作。(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六、进一步深化综合配套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研究制定《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促进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采取积极的就业政策,指导帮助下岗职工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2万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开展低保与再就业联动机制试点。抓紧起草《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尽快出台《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完善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研究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探索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办法。拟定被征地农民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障指导意见。推动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市)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
完成区县(自治县、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三局合一,区县(自治县、市)广播电视局与区县(自治县、市)广播电视台分离。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市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运行机制,履行好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的职责。推进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红岩联线”、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宣传与经营“两分开”,剥离经营性部分,组建经营公司。组建重庆出版集团,保留人民出版社职能,其余出版社全部转制为企业。推进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电脑报社、新女报社股份制改造。推进市级文化院团转企改制,组建重庆演艺集团。选择1—2个文化、体育基础设施(馆、场)面向市内外文化、体育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招投标试点。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和支持多种经济成分进入文化市场,参与国有文化企业改制和资本重组。(牵头单位:市文改办)
制定进一步理顺旅游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意见,引入市场竞争,推进旅游景区(点)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分离,消除地区和行业垄断,组建重庆三峡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上收区县(自治县、市)集中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建设4—5所国家和市级示范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突出特色,重点打造中等职业学校。大力支持三峡库区、渝西地区和主城区职业教育发展。鼓励知名学校开设分校或与其他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放大扩散优质教育资源。制定重庆市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各方投资办学。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牵头单位:市教委、市劳动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