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出行难”工作是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发展中面临的共性问题,没有固定的模式和经验可以借鉴,必须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前几年我市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的基本经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探索新的路子和办法。根据“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努力拓宽城建资金来源渠道,变一方投资为多方投资,变政府包建为全民共建,谋求和吸纳更多的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进入城市建设领域。充分运用价格导向机制,辅以行政扶持和财政补贴等手段,积极整合收费体制,加快推进城市资源商品化、城市建设产业化、城市管理企业化、城建资金社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制、目标考核和奖惩机制。
制度建设是解决“出行难”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各项工作的根本。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把解决“出行难”与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确保每项任务有人管,每项工作有人做,防止出现任务分工不明,造成相互推诿、互相扯皮;防止出现任务分工不到位,造成工作脱节,无人落实。要加快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加强跟踪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建立任务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和情况分析制度,及时分析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对策。积极开展围绕解决“出行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解决“住房难”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加强公共服务,解四难、创四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甬党〔2004〕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有效地解决“住房难”,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执政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解难创优”工作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聚合力、凝聚动力,坚持市区联动、部门互动,努力推动“住房难”问题的有效解决。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经济适用房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廉租住房,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重点突出、以点带面,既立足于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又着眼于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发展目标,以建立解决“住房难”目标责任制为抓手,重点构建解决“住房难”工作协调机制和检查考核机制,促进人与城市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