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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解决“出行难”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解决“住房难”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以核心区道路为重点,加快过江桥梁的建设。中心城区实施城市交通建设四年计划,沟通环线(内环即环城北路—世纪大道—南外环路—环城西路,中环即北外环路—东外环路—鄞县大道—机场路),打通轴线(通途路,世纪大道),建设北外环东延等8条区间连接线及惊驾路等30条城市主干道,形成城市道路骨架网络。增加支路,打通卡口,完善路网结构。每年建设、整治15条支路以上,改造5个交通卡口,修建1~2个地下通道。(责任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实施单位: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抓紧轻轨建设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2007年底前完成一号线建设方案,并上报审批,争取一号线早日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计委)
  4.增加停车位供给,缓解“停车难”。适度提高并严格执行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清理被占用挪用的停车场(库),利用现有广场、空地等建设公共停车场,增设路边时段式临时停车泊位,尝试利用生物科学技术拓展小区停车位,同时扶持停车场建设管理走产业化道路。至2007年新增社会公共停车泊位3000个,并基本解决新建小区停车问题。(责任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各区政府)
  (三)加强城市交通组织和管理,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1.加快公交立法的步伐,实施公交专项规划。调整优化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增加公交营运车辆投放,延长夜间运营时间,改善乘车条件,加强运营,规范运营秩序,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场站及公交专用道建设力度。有条件的道路设置公交专用道、港湾式停靠站及统一标准的候车亭;在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建设中,同步规划和配套建设公交场站设施,完成三江核心区域公交枢纽站的选址工作。实施公交体制改革。成立市国有公交场站经营企业,对城区公交场站实行统一经营和管理;成立公交智能卡公司,推选城区公交车统一使用IC卡乘车,实行统一结算,方便市民乘坐公交车。(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体改办、市国资办、市信息办)
  2.优化城区交通组织,根据公交优先的要求和城市交通格局及城市路网的变化,优化交通线路,调整禁鸣区、限货区、核心区通行车种和范围,采取禁行线、单行线、禁左、禁直等措施,均衡交通流,创造公交优先通行的条件;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系统,2005年完成150套方向式指路标志的改造,2007年完成所有老式指路标志的改造,形成更有效更人性化的指路系统。2005年完成所有6米以上道路的标线施划,标线施划率达到100%。根据《交通安全法》要求,2005年完成对遮挡信号灯、路灯、交通标志和影响视距的绿化、广告、管线的清理,以满足通行要求。完善交通信号灯系统,改造老旧的单点多时段式信号灯,推广使用SCATS系统。2005年,完成40个路口信号灯改造;至2007年,核心区范围内的所有路口信号灯自适应改造完成。完善交通监视和诱导系统,在核心区易堵路段增设制高点监视设备,配备专职交通诱导信息采集发布人员,及时播报路况、停车信息,引导行车方向。对占路停车实行“咪表”管理,提高停车收费费率,通过价格杠杆缓解核心区的停车难问题。完善非现场执法设施,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增设闯红灯、超速等电子警察,2005年非现场执法率达到40%,2007年达到60%;完善道路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提高事故的自行处理和快速处理率,减少事故现场滞留时间,减少道路障碍。2005年道路事故快速处理率达到85%,2007年达到90%。增加出租车停靠站,打击“黑车”,2005年底前出台“四小车”管理政策,确保2006年全部淘汰落后车种,进一步简化交通结构,保障行车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计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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