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继续深入推行执法责任制,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依据、界定执法范围、确定执法责任,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管理制度化、执法监督经常化。要以解决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违法执法等问题为重点,坚持权责一致,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不得不作为和乱作为。严格执行《
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按照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的步骤,将行政机关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确定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上执法人员的具体责任,解决执法责任不够明确、清晰的问题。
要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建立健全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行为规范,确保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2005年,要重点抓好政府投资、国有资产监管、信访工作、土地市场管理,特别是查处“三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违法填湖)领域的执法责任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责任。
(二)建立健全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
在2004年初步建立通用目标和专用目标相结合的执法评价考核体系的基础上,适当调整通用目标和专用目标,进一步完善执法评议制度。要完善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标准,改进考核方式,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对行政执法工作状况、水平和绩效进行客观评价,实现评议与考核的有机结合,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提高评议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三)完善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
对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按既纠错、又究责,谁违法、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行政执法人员和有关领导的法律责任,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促使其依法行使职权。
八、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围绕从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转变、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结合警示教育活动,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廉政勤政有机结合,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开展以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教育活动。要选择执法违法典型案例,采取专家点评的方式,将案例汇编成册,发给行政执法人员,继续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开展以案学法警示教育活动,努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