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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0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05年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旅[2005]35号)


本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各有关旅游企业:
  现将《上海市200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上海市200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促进上海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改革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上海地区实际,现就本市200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者以上学历。
  3、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笔试和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即口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含旅游法规、职业道德、时事政策)、导游业务和导游基础知识。
  英语类和日语类考生考试科目为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含旅游法规、职业道德、时事政策)、导游业务、导游基础知识和所报考的外语。
  其他外语语种类考生考试科目为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含旅游法规、职业道德、时事政策)、导游业务和导游基础知识。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即口试
  口试分为两部分,即“导游讲解能力”和“导游规范服务能力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
  “导游讲解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对景区(点)知识的熟悉和语言组织表述能力。考生在参加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口试)的当天确定所要考的景区(点)。
  中文类讲解景区(点)范围:东方明珠景区、外滩景区、人民广场景区、豫园景区和龙华景区。
  日语类讲解景区(点)范围:东方明珠景区、外滩景区、人民广场景区、豫园景区、玉佛寺景区和鲁迅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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