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谁主管,谁负责”的分级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2.严格标准,加大投入,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各市、县以及高校保密室的建设和管理。
3.制订涉考人员培训计划,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4.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危机管理。
5.继续开展考试诚信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6.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雇人替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有组织群体舞弊等严重的考试违规行为,努力确保我区2005年的普通高考违规率进一步下降。
7.执行考试期间零报告制度。
8.进一步加强招生考试评卷工作的管理。
(四)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做好诚信考试记录。
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是整治考试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要通过开办讲座、举行座谈会以及利用学校墙报、板报和广播等多种形式对考生进行考试规则教育和警示教育,使考生明白什么是诚信考试,怎样才能做到诚信考试,从而使诚信考试的理念深入到每个考生心中,落实在考生考试的具体行动上。考生在考前还必须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目的是使每一个考生都了解招生考试的守则及考试违规、作弊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减少以至杜绝考试中的违规、作弊现象。
考试诚信记录是考生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之一,主要记录考生在历次参加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报名、考试过程中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考场纪律的情况。考生考试诚信记录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时审阅的主要内容之一。按教育部规定,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要按规定做好考生的考试诚信记录。
(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高考工作顺利进行。
高考是国家大规模的教育考试,是高等学校选拔新生的主要考核形式,参与人数多、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与公安、武警、卫生、交通、通信、供电、机要保密等部门协调配合,将各项准备工作抓紧、抓细、抓实,为高考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高考评卷期间适逢高等学校、中学期末大忙时节,这将给组织考试和评卷带来许多问题和困难。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尽早与有关高等学校、有关中学、有关单位沟通和协商,落实好高考考点、评卷点,做好监考员、巡视员、评卷教师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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