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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05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汛前要进行一次集中检查,一方面督促检查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另一方面要检查是否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和是否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方案施工。对未经许可的建设项目,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拆除违章建筑;对未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方案施工的,责令建设单位停工整改。
  各主要防洪河道清障重点如下:
  淮河、史灌河重点清除河道滩区影响行洪的成片树林。
  洪汝河、沙颍河、澧河重点清除河道行洪滩区影响行洪的成片树林;制止破堤种植现象。
  北汝河重点制止襄城段乱挖河沙,清除行洪滩区沙堆。
  卫河共产主义渠主要阻水障碍是:卫辉城区北阁门桥和黄土岗滩地(100多间)、滑县城关滩地(70间)、新乡到辉县公路共渠滩地(2公里300多间)、新乡北站区共渠滩地(100多间)等4处阻水房屋500—600间。同时要制止破堤种植现象。
  唐白河阻水障碍主要是南阳市区老白河桥,严重影响行洪。
  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占地长约250米,宽30—40米,房屋200多间。信阳市鲇鱼山水库溢洪道尾水渠有两道堵坝,影响行洪。
  (五)进一步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认真做好蓄滞洪区和洪水淹没区的迁安救护工作。各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对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水库、河道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的落实要做出具体安排,对分洪运用的组织领导、技术措施、器材准备及分洪后的可能淹没范围、安全转移等要做出详细周密的部署。遇超标准洪水时,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水利厅河南省淮河洪汝河沙颍河卫河分级洪水防洪预案的通知》(豫政[1999]63号)中处理超标准洪水措施执行。
  认真做好蓄滞洪区的管理、运用与补偿。各有关市、县要按照《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286号)的要求,汛前认真做好今年蓄滞洪区居民财产变更登记工作,按时上报,为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打好基础。蓄滞洪区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汛前将蓄滞洪区现有的预警、反馈通讯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加强对所有防汛通信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使用管理,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蓄滞洪区预警、反馈通讯设备在防汛调度中充分发挥作用。维护好蓄滞洪区群众的撤退道路,制定好详细撤退路线,做到家喻户晓。建立健全蓄滞洪区群众转移和安置的组织结构、组织方式和责任制,对蓄滞洪区内的每户、组、村、乡,都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原则上市防指领导包县,县防指领导包乡,市、县防指成员单位、政府部门、乡镇领导包村、组、县、乡、村干部具体包户。
  需要使用蓄滞洪区或爆破分洪时,迅速及时组织群众撤退转移,并安排好群众的生活、防疫问题。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蓄滞洪区运用后,蓄滞洪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核查区内居民损失情况,按照规定的补偿标准,提出补偿方案,省水利、财政、统计部门进行核实后,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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