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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保护规划(2004-2020)的通知

  湖泊整治,需大量资金投入,在保证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应建立多渠道资金筹集和鼓励机制,建立水权市场化机制,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湖泊的环境治理及湖泊的日常管理运行工作。资金来源建议由如下方面组成:①调增水资源费,将一定比例(如30%)用于湖泊保护与治理;②从城市土地批租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湖泊保护与治理;③加快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办法”实施步伐,将经营收入中一定比例(如80%以上)用于湖泊保护与治理;④将整治计划及投资纳入城市建设年度投资计划。
  七、实施方案及投资估算
  (一)实施项目及安排
  1.湖泊勘界立桩
  中心城区38个湖泊控制点3906个,实际埋桩数3754个,2004~2005年完成。
  2.建设和完善截污管网系统
  许多地区必须完善管网收集系统,混排地区解决外部分流与内部合流的矛盾,合流地区进行管网改造。
  这部分工作由《武汉市水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统筹规划。
  3.排污口截污
  (1)截污总体规划
  对湖泊周边224个排污口进行截污,其中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内的216个排污口截流至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再排放,其他8个散排排污口污水进行分散处理后再排放排污口截污与排污管网建设同步进行,具体规划见表7—1(略)。
  (2)分散点源处理
  治理8个散排排污口应根据排污口污水流量、水质状况因地制宜,选用多塘系统、人工湿地、土壤层—微生物生态滤池、微动力生化装置、蚯蚓生态滤池、电解气浮装置、膜生物反应器等分散点源治理技术中的一种方式或几种方式组合进行治理,实现污水达标排放。散排排污口治理在2010年以前完成。
  4.面源污染治理
  面源污染治理包括管网疏捞、初期雨水面源治理,2004~2020年完成。
  (1)初期雨水面源治理
  面源综合治理需根据湖泊现状以及对周边景观的要求进行合理规划,借鉴武汉水专项“城市面源污染控制研究”示范工程相关经验,对中心城区38个湖泊进行径流污染研究和治理,建立“源控制—迁移途径控制—汇控制”的三级面源控制体系。
  (2)管网疏捞工程
  为了减少面源污染,必须加强对管网系统的维护,建议定期对管网系统进行清理和疏捞。
  5.湖泊内源的治理和水生生态恢复
  (1)内源污染控制
  湖底的淤泥是湖泊最主要的内源污染源,底泥中的总氮、总磷含量比水体中的含量要高得多,疏浚湖泊底泥是控制内源污染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清淤范围主要集中在排污口附近。
  (2)水生生态修复措施
  生态修复的主要内容包括:浅水区大型水生植物恢复与群落结构优化配置及资源综合利用、湖滨生态系统恢复和陆地生态系统恢复。
  底泥疏浚932×104立方米,水生植被、人工湿地1753×104㎡,2004~2015年完成。
  6.周边环境建设
  周边环境建设包括环湖建路、拆迁安置、岸线整治、绿化景观,2004~2020年完成。
  目前中心城区已建成东湖、西湖、北湖、机器荡子、菱角湖、小南湖、张毕湖、莲花湖、紫阳湖、四美塘等10余个风景区和公园。
  外环线以内湖泊湖滨建设以湖泊主题公园、休闲娱乐、景观绿化建设为主,外环线周边湖泊湖滨以保护为主。
  7.数字湖泊系统建设
  建立湖泊监测网络及信息管理中心,采用计算机技术、通信网络技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等一系列高新技术进行综合系统管理。
  (二)投资估算
  1.湖泊勘界立桩
  总投资0.013亿元。
  2.排污口截污
  总投资2.11亿元。
  表7-2 排污口截污投资(亿元)(略)
  3.湖泊内源的治理和水生生态恢复
  根据汉阳水专项研究成果,湖泊底泥按淤泥量的10%左右疏浚、生态修复工程量按湖泊水域面积的10%左右进行修复,可以达到湖泊内源的治理和水生生态恢复的最佳效果。总投资15.90亿元。
  表7-4 底泥疏浚与水体生态修复工程量及投资(略)
  4.数字湖泊系统建设
  总投资0.3亿元。
  5.湖泊保护规划投资总表

  表7-6:

湖泊保护与治理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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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 │      近期投资       │      远期投资  ┃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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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工程规模 │  指标   │投资 │工程规模 │指标│投资 ┃
┃ │    │      │      │ (亿 │     │  │ (亿 ┃
┃ │    │      │      │元)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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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泊勘界│实 际 界 桩 │350 元 /个 │0.013 │   /  │  /│ /  ┃
┃ │    │数3754 个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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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排污口截│216 排污口截│  /    │ 2.11 │   /  │  /│ /  ┃
┃ │污   │污至污水处理│      │   │     │  │   ┃
┃ │    │厂,8排污口 │      │   │     │  │   ┃
┃ │    │分散处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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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底泥疏浚│526.625   │80元/立方米 │4.213 │ 102.865 │  │0.823 ┃
┃ │    │W104立方米 │      │   │W104立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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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水体修复│1052W104㎡ │ 水 生 植  │6.515 │ 701.527 │  │4.344 ┃
┃ │    │      │被60 元 /  │   │W104㎡  │  │   ┃
┃ │    │      │㎡,人 工湿 │   │     │  │   ┃
┃ │    │      │地80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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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数字湖泊│   /   │  /    │ 0.3 │   /  │  /│ /  ┃
┃ │系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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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计 │   /   │  /    │13.151│   /  │  /│5.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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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总计│               18.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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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主要包括湖泊形态控制工程、湖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和湖泊水污染治理工程,其中又涉及到“三线”划定、岸线整治、周边绿化、清淤、调水、水体修复等多项子工程,是一项可使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重建和功能恢复的环境工程。工程建成运行可有效解决中心城区城市水环境污染问题,提升城市形象、恢复湖泊的生态环境、增加湖泊水环境容量,具有显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现根据各项工程特性及对环境的作用方式,结合前述的工程建设区情况,从有利和不利两方面对本规划进行影响分析。
  (一)有利影响分析
  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保护规划对湖泊填占和侵害、水质恶化、水生态环境破坏、江湖分割,水系连通受阻、湖泊功能日益萎缩等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本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促进武汉市生态平衡、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
  1.生态效益
  目前,武汉市中心城区现状水质为劣V类和V类的湖泊共30个,占本次规划湖泊总数的78.95%,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保护规划实施后,湖泊水质将得到根本改善,水质均达到Ⅳ类以上,水资源质量大幅度提高,继而提升湖泊功能,优化水环境。
  湖泊周边环境整治和湿地建设可以分解部分入湖污水中的污染物,降低污染物浓度提高湖泊自净能力。
  绿地和湿地建设、水生植物恢复以及江湖连通等工程措施的实施,为生物的生存和活动扩展了场所,提供了生物繁衍空间,丰富了水生生物多样性,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又可以提高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增强生态系统性和有序性。
  改善湖泊周边环境,因地制宜建设滨水区,使湖泊与景观和谐一致,可以增强湖泊景观价值,体现城市个性与魅力。
  2.社会效益
  本规划提出了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法规的要求,这些政策、法规的实施,利用市场机制提高了用水的费用支出和污染水环境的机会成本,从而使公众提高节水意识,改变以往无节制用水的行为,寻求有效利用水资源的方式。
  本规划的成功实施,不仅对武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还将在全国范围内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实现社会效益的延伸。
  3.经济效益
  中心城区湖泊水环境的改善可以提升湖泊周边土地价值,并逐步带动区域环保、房地产、旅游、休闲等相关服务性行业发展,拉动经济增长,为武汉市发展带来良好契机。
  (二)不利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拆迁安置影响和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染。
  部分湖泊周边将根据规划要求进行拆迁,主要影响表现在住房及相关设施的损失、居住条件及生活环境(包括人际关系)的改变。工程占地引起的迁居人口,将严格按照《武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补偿标准,迁居人口的生活质量将不会低于现有水平,生活环境也将得到改善。
  工程施工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为土石方开挖、建筑材料运输等产生的粉尘与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排放的废气等,其主要污染物为总悬浮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等。由于施工区在武汉市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大,周围居民的生活和环境质量将受到直接影响。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须加强管理,注意晴日、尤其在有风日,对作业面(点)进行洒水,以减少污染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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