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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保护规划(2004-2020)的通知

  五、湖泊保护工程规划
  湖泊保护涉及到湖泊形态保护、水污染控制和水质恢复、水位控制三个方面,整治周边环境、控制形态、恢复水体功能、进行水力调度等是湖泊保护的主要任务。
  本规划以整治湖泊周边环境,控制湖泊形态为主,结合景观绿化要求,实现中心城区湖泊景观化,同时通过截断点源,控制面源,减少内源改善湖泊水质,并且合理调度湖泊水位,使湖泊水质逐步达到《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的水质要求。
  (一)湖泊形态控制规划
  1.湖泊形态控制的目的及原则
  为了避免湖泊被进一步蚕食和破坏,需对湖泊形态进行控制。划定湖泊保护范围,在控制范围内确保湖泊水体的水面和容量得到有效保护。
  划定各湖泊保护控制范围,即划定水域、绿化用地、外围控制范围,并相应确定水域保护线、绿化用地控制线、外围控制范围线(简称“三线”),具体原则如下:
  (1)水域保护线(简称“蓝线”):该线一般以最高控制水位为准,同时考虑在特大暴雨时保护湖泊的要求而确定的。“蓝线”以内为湖泊保护水域,不得随意侵占,在不减少面积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2)绿化用地控制线(简称“绿线”):为绿化用地与外围控制范围之间的界线,根据“城市绿线管理规定”和“武汉市绿地系统规划”而界定,湖泊绿线范围内可布置工程湿地,将湿地与绿化、公园等景观建设相结合,达到减少水土流失、控制湖泊面源污染、改善湖泊水环境的目的。此线为暂定线,由规划及相关部门最终确定。
  (3)外围控制范围线(简称“灰线”):为外围控制范围与正常用地之间的界线,根据城市规划部门初步拟定的外围控制范围线界定。外围控制范围是为了减少人为活动对湖泊的污染和保护湖泊环境景观的共享性和异质性而设置的控制区。此线为暂定线,由规划及相关部门最终确定。
  2.湖泊保护控制范围的划定
  根据湖泊保护控制范围的定义及“三线”确定原则,对中心城区湖泊保护控制范围进行划定。由于湖泊形态不规则,在划定控制线时,在控制线型的拐点处设控制点,“蓝线”控制点编号为An,“绿线”控制点编号为Bn,“灰线”控制点编号为Cn,建立控制点坐标数据库,各湖泊“蓝线”控制点坐标见附件。控制点数及实际埋桩数见表5—1(略)。“三线”控制点共3906个,其中“蓝线”控制点共2904个,“绿线”控制点共761个,“灰线”控制点共241个。
  各湖泊保护控制范围面积见表5—2(略)。岸线总长649.008km,湖泊水域保护面积共17535.27公顷,绿化用地面积共9789.44公顷,外围控制面积共18258.33公顷。
  3.湖泊形态控制措施
  湖泊形态控制措施包括湖泊周边岸线整治、湖泊周边绿化及环境整治和湖泊深度控制三个方面。
  (1)湖泊周边岸线整治
  根据武汉市中心城区38个湖泊的建设现状,将其分为三种类型,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岸线整治:
  ①侵占严重的湖泊
  包括位于城区中心、周围密布居民小区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如后襄河、外沙湖、晒湖等)和地处城郊、周围分布鱼塘、藕池的湖泊(如洪山区北湖、野芷湖、杨春湖等)。这些湖泊已被严重侵占,需对岸线进行控制性整治,使其水域岸线得到有效的保护。
  ②已建成为风景旅游区和公园的湖泊
  如东湖、西湖、北湖(江汉区)、机器荡子、菱角湖、小南湖、张毕湖、莲花湖、紫阳湖、四美塘、水果湖等湖泊。这些湖泊岸线较完整,但硬质岸线较多,宜结合景观改造对其进行生态恢复。
  ③地处相对偏远地区、周围比较空旷的湖泊
  如青潭湖、严西湖、野湖、竹子湖、车墩湖、严东湖等湖泊。这些湖泊受城市建设影响相对较小,原则上不对其进行专门的岸线整治,仅适当进行绿化与生态建设。
  湖泊岸线以水域保护线为基准布置,原则上以修建环湖道路及建设绿化带的方式来保护水域线。在路面材料的选择上,可考虑采用孔隙大小合理、渗滤性好、利于微生物生存的生态材料。
  湖泊岸坡以生态护岸或自然生态岸坡为主。湖岸力求多采用卵石堆砌自然驳岸,使其有利于植物生长和微生物生产;在最高控制水位以上至岸顶种植草皮护坡,采用生长力强且根系发达的草类;在湖岸上种植绿化带,恢复、加强与扩大沿岸带植物,起到固着泥土、防止水土流失、削减面源污染的作用;在岸边修建休闲步道,便于群众休闲娱乐。
  (2)湖泊周边绿化及环境整治
  在各湖泊绿化控制范围内,除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保留的构筑物以外,拆除所有其他构筑物,进行景观绿化建设。
  还未整治的湖泊,应在湖滨修建绿化带,以乔木、灌木及草皮相间布置。临湖乔木以柳树为主,灌木以常绿和观赏花木为主,草皮以四季常青草皮为宜,形成湖滨绿化带,选材时考虑落叶与常绿植物相结合,既有四季常青,又不乏落叶之美。外围绿化带以种植树木为主,形成绿化林带。围绕中心城区湖泊,建成景点公园,为市区增添一串绿色明珠。
  湖泊周边绿化结合生态护岸,可以充分发挥沿岸带的过滤、拦截、减少入湖污染物量的作用,形成良好的生态系统。
  (3)湖泊深度控制
  通过进行水下地形勘测,找出目前已经淤积严重的湖泊,并尽快对其清淤,以恢复湖泊容量。其后每年进行水下地形监测,将监测结果与上年监测结果比较,对淤积情况较严重的湖泊及时清淤,以保持湖泊容量。
  (二)湖泊水污染控制规划
  目前中心城区湖泊水质污染十分严重,水环境严重恶化,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湖泊不受进一步污染,并对已受污染的水体进行治理。
  湖泊水污染控制遵循外源污染控制与内源污染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保护和治理双管齐下。外源控制包括对城市污水进行的点源控制和对初期雨水进行的面源控制;内源污染治理包括湖泊水体的修复和湖泊底泥的处理。
  1.湖泊外源污染控制
  (1)点源污染控制
  点源污染仍然是湖泊污染的主要原因,减少污水入湖量是改善湖泊水质的有效途径之一。控制措施主要是建立和完善城市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并依据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规划及配套管网设施工程建设,对湖泊周边的排污口进行截污。
  中心城区湖泊主要排污口统计表见表5—3。

  表5-3:

中心城区湖泊主要排污口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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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湖泊名称│截排污口数│地理位置│ 湖泊名称 │ 截排污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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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岸区│ 换子湖│   1  │ 洪山区│  南湖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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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塔子湖│   3  │    │ 外沙湖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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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汉区│  西湖│   1  │    │  晒湖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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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湖│   0  │    │ 杨春湖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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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器荡子│   1  │    │ 野芷湖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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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菱角湖│   0  │    │  东湖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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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后襄湖│   6  │    │ 严东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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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南湖│   0  │    │ 严西湖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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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口区│ 竹叶海│   0  │    │ 汤逊湖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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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毕湖│   0  │    │ 竹子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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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阳区│  月湖│   3  │    │  北湖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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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墨水湖│   10  │    │ 五加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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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莲花湖│   3  │    │ 青菱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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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阳湖│   6  │    │ 青潭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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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角湖│   12  │    │  野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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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太子湖│   2  │    │ 黄家湖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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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太子湖│   7  │    │ 车墩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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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昌区│ 紫阳湖│   0  │  总计 │      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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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美塘│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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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沙湖│   1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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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果湖│   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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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建设14座污水处理厂,分别将各区域污水集中处理。至2020年,污水处理厂规划服务面积将达539.6k㎡,处理能力311.5×104立方米/d,城市污水处理率将达90%。各处理厂服务面积及处理能力见表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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