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建材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
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审查要点》等实施文件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印发的《进一步加强上海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若干意见》(沪建建[2005]212号)精神,为进一步指导本市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将《上海市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审查要点》、《上海市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要点》、《上海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公共建筑部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中有关情况可与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审查要点
2、上海市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要点
3、上海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公共建筑部分)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建材业管理办公室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上海市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审查要点
一、基本要求
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时,应当对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是否包含建筑节能的内容,以及在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中是否包括建筑节能所需费用列入审查范围。
二、审查要点
(一)审查依据
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4、《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2002);
5、《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
6、国家、本市现行的相关建筑节能标准和规程。
(二)建筑热工设计
1、建筑热工设计规定指标
(1)屋面传热系数;
(2)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平均传热系数;
(3)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传热系数;
(4)外窗(包括透明幕墙),其中:
A、各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窗墙面积比;B、传热系数;C、遮阳系数(包括外遮阳);D、可见光透射比;E、气密性;F、可开启面积;G、透明幕墙的通风措施。
(5)屋顶透明部分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和面积百分比;
(6)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墙)热阻限值;
(7)地面热阻限值;
(8)当建筑热工设计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指标要求时,应当承诺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阶段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进行权衡判断。
2、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1)屋面形式(坡屋面、平屋面)及保温构造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2)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保温类型(外保温、内保温、自保温等)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3)透明幕墙保温、通风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4)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5)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型材、玻璃、遮阳等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6)外门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7)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8)建筑中庭夏季利用通风、排风等降温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三)暖通节能设计
1、暖通节能设计规定指标
(1)冷热源设备效率指标;
(2)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限值;
(3)空调水系统输送能效比。
2、暖通设计、设备选用及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1)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选择及其系统设备配置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