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等部门关于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4]2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经委、市计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
(市经委、市计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清洁生产促进法》和《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3〕22号),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我市资源利用效率和污染防治的总体水平,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生态市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结构调整升级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4〕115号)精神,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重要意义
(一)推行清洁生产是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升级,转变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是一种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低下,不但造成了有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带来了日益严重的资源环境问题。随着资源要素制约的不断加剧,这种传统增长方式已难以为继。清洁生产将资源有效利用战略和综合性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全过程,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控制污染,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推行清洁生产是适应世界生产消费方式转变潮流、应对国际贸易“绿色壁垒”,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内在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在不断高涨的绿色浪潮下,贸易与环境的关联程度日益增强。只有从自身方面彻底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供符合国际环境标准的“清洁产品”,才能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与国际竞争力,在发达国家谋求“绿色壁垒”掩护下实施的贸易制约与经济控制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推行清洁生产是加快生态市建设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市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了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的重大战略,同时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将促进清洁生产工作列入了生态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