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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防火安全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防火安全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5]45号 2005年4月15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防火安全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防火安全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

(2005年4月7日)


  2005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04〕31号)精神,围绕加快构建社会火灾预防支撑体系的总体目标,积极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加快推进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实施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一、加快推进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2004〕4号),加强“政府主导,单位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建设,形成政府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全社会普遍重视消防安全的良好局面和氛围。
  (一)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级政府要将辖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涉及消防安全的战略性和全局性问题纳入城市建设和社会安全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赣府发〔2004〕31号文件,制定出台改进和加强消防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问题,对重大工作实行政府督办制。
  (二)认真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推动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第61号令,重点督促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开展防火巡查,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
  (三)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各地要抓住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有利时机,依托乡镇、农村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引导、推动农村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机制;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广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在农村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农民自防自救能力,减少农村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公安、综治、民政、建设、农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冬防期间,各地要有针对性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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