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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5]44号 2005年4月15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

(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05年4月4日)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在我省全面、正确实施,建立高效、便民行政许可机制,促进政府廉政建设,根据黄智权省长在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经研究,2005年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继续清理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实施机关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要继续清理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实施机关,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事项和实施机关要取消或调整。要继续做好与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衔接和落实。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和临时行政许可项目,实施机关在实施前,要将该许可事项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窗口”或办证服务中心公示,同时将许可事项的名称、实施机关、设定依据报本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审改办)登记备案。
  二、编制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为加强对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后续监管,实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制度。省政府各部门要在去年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和实施机关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整理,并于4月编制出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省审改办将在第二季度对各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进行核查。并以此为基础,编制出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报省政府审定后公布。市、县(区)人民政府也要编制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今后,凡未列入目录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
  三、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对外”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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