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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9.强化“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
  进一步完善瓦斯抽放系统,改善抽放工艺及设备,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瓦斯抽放方案,必须保证抽放时间,进一步提高抽放率,确保抽放效果;
  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系统的管理与维护,保证系统的灵敏、准确、可靠,使系统真正发挥其重要的作用;
  在确保矿井通风能力的基础上,对采区、工作面的通风能力再进行核定,要把风速超限、瓦斯超限、不合理串联通风视作超通风能力生产,严格限产,重新制定以风定产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核。
  10.在矿井生产能力的范围内,尽量减少下井人员,限制现场交接班人员数量,严格下井作业人员的管理。省属国有煤矿从4月1日起开始执行,每个采区每班不超过100人,其中每个回采工作面不超过50人。同时,每个矿务局2005年选择1个矿井进行四班制作业试点。
  11.限期完成国务院安委会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组反馈的6个整治项目:
  (1)高冒巷抽放治理瓦斯措施没有落实的工作面;
  (2)丰城矿务局无计划停电停风;
  (3)丰城矿务局几个矿井生产工作面瓦斯浓度常处于临界况,超限情况时有发生;
  (4)尚一煤矿东部、建新煤矿中部采取底板瓦斯抽放措施;
  (5)乐平矿务局防治水工作按省政府制定的方案实施;
  (6)重点矿生产能力核定。
  各项目的具体整治期限及要求由各督导组商矿务局决定。省属国有煤矿13对重点整治矿井必须在3月底前申报生产能力核定,4月15日前审核完毕,其它矿井在4月3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如时间太紧,首先把通风能力核定完。
  12.建立省煤炭集团公司领导同志与省属重点煤矿挂点制度。易光景总经理挂点乐平矿务局;张赣萍副总经理挂点丰城矿务局;周树森副总经理挂点英岗岭矿务局;兰邦生副总经理挂点萍乡矿业集团公司。

  附件1:

省属国有煤矿瓦斯治理重点整治矿井

  一、丰城矿务局
  曲江公司、尚庄公司、建新矿、坪湖矿
  二、乐平矿务局
  沿沟矿、涌山矿、仙煤公司
  三、英岗岭矿务局
  桥二矿、东村矿、伍家矿
  四、萍乡矿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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