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强化“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
进一步完善瓦斯抽放系统,改善抽放工艺及设备,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瓦斯抽放方案,必须保证抽放时间,进一步提高抽放率,确保抽放效果;
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系统的管理与维护,保证系统的灵敏、准确、可靠,使系统真正发挥其重要的作用;
在确保矿井通风能力的基础上,对采区、工作面的通风能力再进行核定,要把风速超限、瓦斯超限、不合理串联通风视作超通风能力生产,严格限产,重新制定以风定产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核。
10.在矿井生产能力的范围内,尽量减少下井人员,限制现场交接班人员数量,严格下井作业人员的管理。省属国有煤矿从4月1日起开始执行,每个采区每班不超过100人,其中每个回采工作面不超过50人。同时,每个矿务局2005年选择1个矿井进行四班制作业试点。
11.限期完成国务院安委会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组反馈的6个整治项目:
(1)高冒巷抽放治理瓦斯措施没有落实的工作面;
(2)丰城矿务局无计划停电停风;
(3)丰城矿务局几个矿井生产工作面瓦斯浓度常处于临界况,超限情况时有发生;
(4)尚一煤矿东部、建新煤矿中部采取底板瓦斯抽放措施;
(5)乐平矿务局防治水工作按省政府制定的方案实施;
(6)重点矿生产能力核定。
各项目的具体整治期限及要求由各督导组商矿务局决定。省属国有煤矿13对重点整治矿井必须在3月底前申报生产能力核定,4月15日前审核完毕,其它矿井在4月3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如时间太紧,首先把通风能力核定完。
12.建立省煤炭集团公司领导同志与省属重点煤矿挂点制度。易光景总经理挂点乐平矿务局;张赣萍副总经理挂点丰城矿务局;周树森副总经理挂点英岗岭矿务局;兰邦生副总经理挂点萍乡矿业集团公司。
附件1:
省属国有煤矿瓦斯治理重点整治矿井
一、丰城矿务局
曲江公司、尚庄公司、建新矿、坪湖矿
二、乐平矿务局
沿沟矿、涌山矿、仙煤公司
三、英岗岭矿务局
桥二矿、东村矿、伍家矿
四、萍乡矿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