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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与资源保护协调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2005-200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考核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9日 实施日期:2008年11月19日)宣布失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与资源保护协调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2005-2007年环境
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考核意见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5]1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环境与资源保护协调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2005—200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考核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湖南省2005-200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考核意见

(省环境与资源保护协调推进委员会

办公室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湖南省2005—200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按期圆满完成,现就行动计划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市州人民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省直牵头协调单位。项目责任单位为市州人民政府的,同时考核省直牵头协调单位;项目责任单位为企事业单位的,同时考核所在市州人民政府、省直牵头协调单位。
  二、考核项目
  考核分统考项目和分考项目。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市州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环保政策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群体上访事件为市州人民政府统考项目。行动计划中所列工程项目为分考项目。在考核综评时,将酌情考虑各市州所承担项目的数量和难易程度。
  三、考核方法
  (一)2005、2006年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行动计划工程项目完成的进度情况,并进行通报。
  (二)2007年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1、对市州人民政府的考核采取百分制,根据考核结果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对企事业单位的考核,视其责任项目完成情况评出“优秀单位”;对省直牵头协调单位的考核,视其所牵头协调项目的完成率评出“先进单位”;对没有牵头协调项目的省直部门,视其实施行动计划的工作情况评出“先进单位”,并进行表彰奖励。对重点项目没完成、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考核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2、对在实施行动计划中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考核工作由省环境与资源保护协调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并负责有关考核计分办法的解释。

  附件1

长沙市2005-200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考核表



┌──┬─────────────┬──────────────────────┬──┬─────────────┬──────────┐
│序号│     考核项目     │        考核目标          │分值│     计分办法     │     备注   │
│  │             ├──────────┬──────┬────┤  │             │          │
│  │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             │          │
├──┼─────────────┼──────────┴──────┴────┼──┼─────────────┼──────────┤
│1  │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00天                    │7  │每低于目标值1天,扣0.2分 │最高分为7分,低于目 │
│  │             │                      │  │             │标值35天为0分    │
├──┼─────────────┼──────────────────────┼──┼─────────────┼──────────┤
│2  │与下游城市地表水交接断面 │100%                    │7  │得分=70×实际达标率-63粪│最高分为7分,低于  │
│  │水质达标率        │                      │  │大肠菌群不计入考核    │90%为0分      │
├──┼─────────────┼──────────────────────┼──┼─────────────┼──────────┤
│3  │环保政策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1、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2、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6  │每项措施各1.5分,完成计满│          │
│  │             │;3、出台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收费政策;4、依法征│  │分,没有完成计0分     │          │
│  │             │收排污费                  │  │             │          │
├──┼─────────────┼──────────────────────┼──┼─────────────┼──────────┤
│4  │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无                     │5  │出现一起即为0分      │          │
│  │群体上访事件       │                      │  │             │          │
├──┼─────────────┼──────────┬──────┬────┼──┼─────────────┼──────────┤
│5  │长沙长善垸污水处理厂   │前期准备      │开工建成  │完成  │20 │按年度计划完成任务计满分,│按计划在2005、2006年│
│  │             │          │      │    │  │没有完成任务的计0分    │建成使用的项目,在 │
├──┼─────────────┼──────────┼──────┼────┼──┼─────────────┤2007年完成的适当扣分│
│6  │长沙医疗垃圾、危险废物集中│建成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建成危险废物│    │20 │同上           │          │
│  │处理中心         │          │集中处理中心│    │  │             │          │
├──┼─────────────┼──────────┼──────┼────┼──┼─────────────┤          │
│7  │长沙市城区各大医院锅炉全部│实施        │实施    │完成  │7  │同上           │          │
│  │完成煤改清洁燃料     │          │      │    │  │             │          │
├──┼─────────────┼──────────┼──────┼────┼──┼─────────────┤          │
│8  │长沙市城区4T/H以下燃煤锅 │实施        │实施    │完成  │7  │同上           │          │
│  │炉改烧清洁燃料      │          │      │    │  │             │          │
├──┼─────────────┼──────────┼──────┼────┼──┼─────────────┤          │
│9  │长沙铬盐厂铬渣处理    │完成方案论证并启动处│实施    │完成70%│7  │同上           │          │
│  │             │置工作       │      │    │  │             │          │
├──┼─────────────┼──────────┼──────┼────┼──┼─────────────┤          │
│10 │长沙长元人造板厂搬迁   │前期准备      │搬迁    │完成  │9  │同上           │          │
├──┼─────────────┼──────────┼──────┼────┼──┼─────────────┤          │
│11 │浏阳市七宝山硫铁矿矿山地质│完成(农田覆土,水坝 │      │    │5  │同上           │          │
│  │环境治理         │建设,塌陷坑回填)  │      │    │  │             │          │
├──┴─────────────┼──────────┼──────┼────┼──┼─────────────┼──────────┤
│合计              │          │      │    │100 │             │          │
└────────────────┴──────────┴──────┴────┴──┴─────────────┴──────────┘

湘潭市2005-200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考核表



┌──┬─────────────┬───────────────────┬──┬───────────────┬───────────┐
│序号│    考核项目      │       考核目标        │分值│计分办法           │  备注       │
│  │             ├───────┬──────┬────┤  │               │           │
│  │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               │           │
├──┼─────────────┼───────┴──────┴────┼──┼───────────────┼───────────┤
│1  │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00天                 │7  │每低于目标值1天,扣0.2分   │最高分为7分,低于目标 │
│  │             │                   │  │               │值35天为0分      │
├──┼─────────────┼───────────────────┼──┼───────────────┼───────────┤
│2  │与下游城市地表水交接断面水│100%                 │7  │得分=70×实际达标率-63粪大肠│最高分为7分,低于90% │
│  │质达标率         │                   │  │菌群不计入考核        │为0分         │
├──┼─────────────┼───────────────────┼──┼───────────────┼───────────┤
│3  │环保政策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1、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2、开征生活垃圾│6  │每项措施各1.5分,完成计满分,│           │
│  │             │处理费;3、出台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收费政 │  │没有完成计0分         │           │
│  │             │策;4、依法征收排污费         │  │               │           │
├──┼─────────────┼───────────────────┼──┼───────────────┼───────────┤
│4  │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无                  │5  │出现一起即为0分        │           │
│  │群体上访事件       │                   │  │               │           │
├──┼─────────────┼───────┬──────┬────┼──┼───────────────┼───────────┤
│5  │湘潭河东一期污水处理厂  │前期准备   │开工建设  │建成使用│20 │按年度计划完成任务计满分,没有│按计划在2005、2006年建│
│  │             │       │      │    │  │完成任务的计0分        │成使用的项目,在2007年│
├──┼─────────────┼───────┼──────┼────┼──┼───────────────┤完成的适当扣分    │
│6  │湘潭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 │建成使用   │      │    │10 │同上             │           │
├──┼─────────────┼───────┼──────┼────┼──┼───────────────┤           │
│7  │湘乡制革(皮革)工业园水污染│全面完成   │      │    │10 │同上             │           │
│  │综合治理         │       │      │    │  │               │           │
├──┼─────────────┼───────┴──────┴────┼──┼───────────────┼───────────┤
│8  │镉污染治理        │1、停止审批排放含镉废水的项目;    │10 │第1、2项任务各3分,第3项任务为│           │
│  │             │2、所有含镉废水达标排放;       │  │4分。按年度计划完成任务计满分 │           │
│  │             │3、关停的排镉企业不出现死灰复燃    │  │,没有完成任务的计0分     │           │
├──┼─────────────┼───────┬──────┬────┼──┼───────────────┼───────────┤
│9  │湘钢:1、焦化干熄焦;   │1、全面完成  │2、全面完成 │    │7  │第1项任务为3分,第2,3项任务各│按计划在2005、2006年建│
│  │2、水资源综合利用;    │2、实施    │      │    │  │2分。按年度计划完成任务计满分 │成使用的项目,在2007年│
│  │3、2#、3#高炉出铁场和原料 │3、全面完成  │      │    │  │,没有完成任务的计0分     │完成的适当扣分    │
│  │系统除尘改造工程     │       │      │    │  │               │           │
├──┼─────────────┼───────┼──────┼────┼──┼───────────────┤           │
│10 │湘潭电化集团含锰废水处理工│开工     │建成投产  │    │5  │按年度计划完成任务计满分,没有│           │
│  │程(二期)         │       │      │    │  │完成任务的计0分        │           │
├──┼─────────────┼───────┼──────┼────┼──┼───────────────┤           │
│11 │湘潭电厂脱硫工程     │1台300MW机组脱│另1台300MW机│另1台600│13 │同上             │           │
│  │             │硫工程投入运行│组和1台600MW│MW机组脱│  │               │           │
│  │             │       │机组脱硫工程│硫工程投│  │               │           │
│  │             │       │投入运行  │入运行 │  │               │           │
├──┴─────────────┼───────┼──────┼────┼──┼───────────────┼───────────┤
│       合计        │       │      │    │100 │               │           │
└────────────────┴───────┴──────┴────┴──┴───────────────┴───────────┘

株洲市2005-200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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