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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椰心叶甲防治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做好椰心叶甲防治工作的通知
(琼府办[2005]2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自2002年我省发现椰心叶甲疫情以来,各市县、各有关单位采取了一系列防治措施,使疫情恶性蔓延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但由于种种原因,当前的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各地必须加大力度,进一步做好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椰心叶甲的入侵对我省棕榈科植物乃至生态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各级政府一定要进一步引起高度重视,把椰心叶甲防控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各市、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要亲临第一线组织指挥防治工作,深入基层全面了解、及时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林业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认真当好参谋,积极做好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林业部门工作,共同行动,形成合力。要加强宣传工作,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椰心叶甲防控知识,开展防治科普教育。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级政府对本辖区椰心叶甲防控工作负主要责任,市、县长是主要责任人;省农垦总局对农垦系统范围内椰心叶甲防控工作负主要责任,局主要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各级林业部门负责本区域的监督指导工作,第一把手是主要责任人。对于组织领导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层层建立责任制度,把防控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做到防治工作不漏片、不漏块。对跨市县、跨乡镇、跨部门的疫区,当地政府要积极组织协调,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统一开展防治工作。
  三、精心组织,科学防治。省林业部门要尽快制定印发2005年省级防治方案。各市、县政府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市、县的防治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措施、综合防治。积极推广寄生蜂、绿僵菌和挂药包防治等技术方法,注重各种防治技术的科学配套,对不同环境条件、不同区位情况采取不同的技术方法。要按照生物防治优先的原则,全面加快生物防治的步伐。要组织专业队伍进行防治,建立质量监督和岗位管理制度,配备防治器械,实施专业化作业。有条件的可面向社会招标,实行工程治理。要认真抓好疫区封锁和检疫检查工作,各市、县要组织专门队伍,采用设点检查或流动巡查等形式开展检疫检查,从严打击未经检疫调运森林植物的违法行为,严防疫情人为扩散。
  四、多方筹集资金,确保经费到位。省级财政要加大防治经费的投入,做好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指导工作。市、县政府要把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并多方筹集资金,动员各种社会力量集资,解决防治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交通部门要重视各级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椰心叶甲的防治工作,安排足够防治资金,落实防治措施,确保公路景观不受破坏。农垦系统要安排专项经费,尽快解决好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海南军区、南航部队、武警总队负责本范围内防治经费的落实。各企事业单位、苗圃场所经营的棕榈科植物,防治费用主要由经营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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